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2017-12-15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南宁糖业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
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17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审议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将极大的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有
效缓解公司资金压力,充分满足公司未来在产业整合、做强主业等方面
持续的资金投入需求,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同时,本次
非公开发行将有效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提高经营安全性、降低财务风
险,进一步增强公司未来的投融资能力,保障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定。
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与南宁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
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黄丽燕已经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公司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的内容推进
相关工作。
独立董事:
陈永利 孙卫东
许春明 梁戈夫
2017 年 12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