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古城路 10 号) 2012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18 年受托管理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2019 年 6 月 声 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 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以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 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次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西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华西证券 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第一章 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Nanning Sugar Industry Co.,Ltd. 二、核准文件及核准规模 南宁糖业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4 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080 号文核准,南宁糖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 5.4 亿元。 三、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的名称 本期债券的名称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公司债券”。 2、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票面总额不超过 5.4 亿元。 3、本期债券的票面金额 本期债券每张票面金额为 100 元。 4、发行价格 本期债券按面值发行。 5、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和投资者回售 权)。 6、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限的第 5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如决定上调,则上调幅度为 1 至 1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将于本期公司债券的第 5 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前的第 10 2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告。 7、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本期 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第 5 个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本期公司债券按票 面金额回售给发行人。发行人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 成回售支付工作。 8、计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9、还本付息的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公司债券的发行首日,即 2012 年 9 月 17 日。在本 期债券的计息期间内,每年的 9 月 17 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遇法定及政 府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 则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若投资者部分行使回售 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未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 若投资者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计息期限自 2012 年 9 月 17 日至 2017 年 9 月 17 日。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一次兑付本金;若投 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本金在 2017 年 9 月 17 日兑付,未回售部分公司债券的本金至 2019 年 9 月 17 日兑付(遇法定及政府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工作日)。 10、利息登记日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1、回售登记期 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 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日 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公司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 是否上调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3 12、到期偿付本息登记日 具体安排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13、利息、本金的支付金额及支付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本息的支付方式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定办理。 本期公司债券的利息支付金额为投资者于利息登记日交易结束时持有的本 期债券票面总额×票面利率。 若投资者放弃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 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若投资者部分或全部行使回售选择权, 则回售部分债券的本金兑付金额为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总额,未回售部分债券的 本金兑付金额为投资者于本金兑付日持有的本期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 14、债权登记日 确定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的日期。 15、债券利率确定方式 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结果共同 协商确定,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保持不变;如发行人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 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 2 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 5 年票面 利率加上上调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2 年固定不变。 16、债券形式 本期公司债券为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次公司债券在登记 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次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规 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7、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2019 年 4 月 24 日,根据《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2 南糖债”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南宁糖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 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 定,“12 南糖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下调至 AA-。 19、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 4 本次公司债券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均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发行对象 (1)网上发行:持有登记公司开立 A 股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网下发行:在登记公司开立合格 A 股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法律、 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1、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采取网上面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和网下面向机构 投资者协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网上认购按“时间优先”的原则实时成交;网下 认购采取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签订认购协议的形式进行。 22、承销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承销 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4、发行费用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费用为募集资金总额的 1.8%。 25、上市地 本次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26、税务提示 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次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 由投资者承担。 5 第二章 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和财务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设立及上市情况 公司是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函[1998]75 号文批准,由南宁统一 糖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独家发起人,将与制糖、酒精和文化用纸生产相关的主要 经营性资产折股投入,并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募集方式设立 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1999]33 号文批准,公司于 1999 年 3 月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按每股 4.21 元的发行 价格,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600 万股,并于 1999 年 5 月 14 日正式成立,公司股票于 1999 年 5 月 27 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35,76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226,880,000 元。 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22,400 万股,其中发起人国有股份 16,800 万股,社 会公众股 5,600 万股。发起人国有股份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持有, 南宁统一糖业有限责任公司自公司成立之日起注销法人资格,相关权利、义务和 责任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承继。 (二)公司股本变化情况 1、2001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1]77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01 年 10 月 30 日以公司 2000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2,400 万股为基数,按 10: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全额放弃配股权,配股价 10 元/ 股,该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 1,680 万股,已于 2001 年 12 月 6 日在深交所上市 流通,该次配股后公司总股本为 24,080 万股。公司该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68,00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160,090,000 元。 2、2004 年配股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4]153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4 年 10 月 19 日 至 2004 年 11 月 1 日以 2002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24,080 万股为基数,按 10: 3 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股,其中国有股股东全额放弃配股权,配股价 7.55 元/股, 该次配股新增可流通股份 2,184 万股,已于 2004 年 11 月 19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 通 , 配 股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6,264 万 股 。 公 司 该 次 配 股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164,892,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154,680,000 元。 3、股权分置改革 2006 年 5 月 10 日,公司 2006 年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南 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即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赠 3.3 股。 2006 年 5 月 17 日,发行人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公司总股本为 26,264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3,676.88 万股,无限售条件 股份 12,587.12 万股。 4、2007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7]311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07 年 10 月 31 日 以每股 12.2 元的价格向 5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2,400 万股,该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新增可流通股份 2,400 万股,已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 通,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28,664 万股。公司该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为 292,800,000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募集资金 267,952,000 元。 5、2015 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证监许可[2015]624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15 日以每股 13.55 元的价格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 3,744.0937 万 股,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可流通股份 3,744.0937 万股,已于 2015 年 6 月 10 日在深交所上市流通,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32,408.0937 万股。公司该 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507,324,696.35 元,扣除发行及相关费用,实际 募集资金 475,427,255.41 元。 二、发行人 2018 年度经营情况 2018 年,面对国内经济增速放缓,世界经济复苏乏力,整个制糖行业面临 7 诸多困难与挑战的形势下,制糖企业转型升级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利 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区域发展的政策优势,依托区域经 济快速发展的良好势头,按照广西糖业“十三五”规划要求,以“一带一路”为 契机,紧紧抓住广西糖业“二次创业”的机遇,落实和部署以制糖为主业,带动 生活用品产业和物流业的“一轴两翼”发展格局,攻坚克难,继续积极推进“做 优存量,做大增量,打造百亿南糖”的战略目标的实施。 (一)以制糖主业为“轴”: 1、根据中国糖业协会的统计,2017/2018 制糖期全国食糖产量 1031.04 万 吨,(上制糖期同期产糖 928.82 万吨),相比上制糖期增产了 102.22 万吨。其中 甘蔗糖 916.07 万吨(上制糖期同期甘蔗糖 824.11 万吨);甜菜糖 114.97 万吨 (上制糖期同期甜菜糖 104.71 万吨)。2018 年公司生产机制糖 60.02 万吨,其 中包括甘蔗糖 53.89 万吨,贸易糖 6.13 万吨。2018 年公司生产机制糖 60.02 万 吨,其中包括甘蔗产糖 53.89 万吨,贸易糖 6.13 万吨。 2、公司作为甘蔗制糖企业,一直秉承坚持发展甘蔗不松懈为根基。2018 年, 公司继续努力探索甘蔗发展新模式,建设现代化农业,积极实施小块并大块土地 平整和糖厂土地流转等模式建设原料蔗基地,并大力建设“双高”基地,提高原 料自给率。双高基地建设目前已成为自治区重点项目,公司积极响应号召,加快 土地流转,大力推进“双高”基地建设,同时结合自治区双高基地建设标准和要 求,强化“双高”基地甘蔗生产规模化、机械化、水利化、良种化“四化”工作, 稳步推进原料基地建设规模及先进技术应用。2018 年公司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抓 甘蔗种植面积,出台了保底蔗价及非蔗地甘蔗种植扶持政策,提高了蔗农种蔗积 极性;招聘坡(屯)级甘蔗协管员,及时为蔗区蔗农在种、管、收方面提供服务, 对甘蔗种植实施更精细化的管理,最终全公司完成甘蔗种植面积 100.51 万亩, 比上一年增加 1.1 万亩,增幅为 1.11%,增幅排在全区前列。截止 2018 年,公 司已经实施双高基地建设面积 43.2 万亩,其中土地流转的双高基地面积 24.3 万 亩,小块并大块农民自主、农业公司及合作社经营等基地面积共 18.9 万亩,与 去年同比“双高”基地种植面积增长了 3.7 万亩,有效落实了公司规划至 2020 年完成双高基地建设面积 43.6 万亩总目标,为原料蔗的长足稳定发展奠定良好 8 的基础。 3、产品质量方面:公司的产品质量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公司是全国首家通 过国家工信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制糖企业,标志着公司在推进信息化和工 业化深度融合、一体化管理体系建设方面取得显著成效。2018 年 7 月,广西 QC 小组暨质量信得过班组经验交流大会上,公司再次卫冕“全国质量管理小组活动 优秀企业”,是广西唯一一家被推荐的单位。2018 年 8 月,在第 30 届全国糖业 质量评比会上,公司再次捧回多项大奖,实现了亚法类白砂糖的十六连冠和碳法 类白砂糖的十三连冠。 4、2018 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层制定的销售政策执行,公司在不同阶 段采取了灵活方式和顺价方式结合,尽量避开不同阶段糖价剧烈波动带给公司销 售的冲击。2018 年食糖销售量 62.4 万吨,销售区域遍布全国各地,公司产品在 广西的市场占有率为 9.87%,比 2017 年的市场占有率 8.84%提升了 1.03 个百分 点。全国的市场占有率为 5.77%,比 2017 年的市场占有率 4.83%提升了 0.94 个 百分点。 5、甘蔗糖蜜及甘蔗渣方面: 1)甘蔗糖蜜行情在经济大环境之下的糖蜜原料市场相对于上一年度同期较 为稳定,整个酒类行业以及食品、饲料等添加型应用领域的需求均有一定程度上 的增幅,近年以来的各种制约因素有所缓解,市场行情走势较为稳定。因此区域 内的供需关系波动较小,状态平衡,与上一年度相比,回暖迹象明显,市场成交 相对活跃,糖蜜价格稳中有升,较之去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上涨。 2)甘蔗渣:甘蔗渣行情受国家对进出口贸易管控的影响,进口浆价格偏贵, 行业原料需求转向国内为主,加上在环保监管方面,严管措施力度的加强使得专 用纸市场行情居高,因此本年度期间内的蔗渣市场行情较上一年度同期有一定幅 度的回升。 (二)以生活用品产业和物流业为“两翼”: 1、升级非主业产业,调整完善无尘纸、卫生用品、纸模塑等非主业产业升 级,更加规范化管理,与主业一起共同形成抗风险经济屏障。公司全力推进子公 司改制,登陆“新三板”。2018 年 1 月 30 日,子公司侨旺纸模股票在全国中小 9 企业股转系统挂牌,挂牌信息如下:证券简称:侨旺纸模、证券代码:872558。 通过挂牌“新三板”,不但提升了子公司的品牌价值及综合融资能力,还拓宽了 融资渠道,促进企业持续发展。 2、建设现代物流业,延长产业链,为公司打造利润新增长点,实现新亮点。 子公司云鸥物流以“一带一路”为契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着力打造“5A”级 综合型物流和“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化服务”项目,强化增值服务,打造经济增 长新引擎,实现以制糖带动物流,物流反哺制糖主业。截止 2018 年,项目已初 具规模,年仓储能力达到 20 万吨以上,形成产供销配送服务一条龙。 总之,2018 年,公司在整个制糖行业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的形势下,主动判 断市场形势,苦练内功,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在节能降耗、质量管理、“双 高”基地建设等方面均取得良好成绩,继续积极、稳步推进“做优存量,做大增 量,打造百亿南糖”的战略目标的实施。 三、发行人 2018 年度财务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12.31 2017.12.31 增减率(%) 资产合计 5,816,215,829.56 7,388,821,816.93 -21.28 负债合计 5,782,907,545.63 5,973,143,275.43 -3.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37,996,623.36 1,401,038,395.26 -97.29 少数股东权益 -4,688,339.43 14,640,146.24 -132.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33,308,283.93 1,415,678,541.50 -97.65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减率(%) 营业收入 3,598,250,679.55 2,906,420,912.16 23.80 营业利润 -1,257,878,354.88 -232,090,709.30 - 利润总额 -1,282,198,390.53 -234,810,264.59 - 净利润 -1,382,370,257.57 -198,357,015.64 - 10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减率(%)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363,041,771.90 -193,633,993.08 -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 增减率(%)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95,242,458.35 -861,174,309.7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72,378,666.11 -146,317,115.4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42,696,671.57 930,985,986.51 -169.03 11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 5.40 亿元,网上公开发行 0.40 亿元,网下发行 5.00 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和受托管理费用之后的募集资金 已汇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期债券 网上及网下发行认购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2]第 330010 号 验资报告。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出具了编号为东 华桂验字[2012]32 号验资报告。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发行人公告的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内容,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 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截至本报告 出具日,发行人已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的有关约定全部用于偿还 借款、调整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第四章 本期债券担保人情况 本期债券无担保。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2 南糖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召集的“12 南 糖债”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21 日以现场方式召开。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12 南糖债”增加一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审议表决结果如下:同意票共计 1,170,440 张债券,占出席本次会议的债券 持有人所持债券总张数的 100%;反对票共计 0 张债券;弃权票共计 0 张债券。 上述议案经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所持有的本期未偿还债券本金总额过半数表 决同意,表决通过。 国浩律师(南宁)事务所指派律师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进行见证,并出 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募集说明书》和《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 关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第六章 本期债券利息的偿付情况 本期债券起息日为 2012 年 9 月 17 日。 2017 年 9 月 17 日,“12 南糖债”的回售数量为 3,281,762 张,已兑付公司 债券的本金为人民币 351,952,981 元(含利息),剩余托管量为 2,118,238 张。 2018 年 9 月 17 日,公司按时偿付利息 1,535.72 万元(含税)。 第七章 本期债券跟踪评级情况 2019 年 4 月 24 日,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金诚”) 出具了《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主体及“12 南糖债”2019 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9]009 号),对本期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 报告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跟踪评级观点 东方金诚认为公司是国内制糖行业规模最大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糖产量位 居全国制糖行业前列,产品质量较好,市场竞争力较强;跟踪期内,公司在“双 高”基地建设中,在蔗地资源获取及相关资金补助方面获得自治区政府较大支持; 2018 年,受益于机制糖销量增长,公司营业收入有所增长。 同时,东方金诚也关注到,跟踪期内,机制糖销售价格低于吨糖成本,加之 计提了大额存货跌价准备和商誉减值损失,净利润大幅亏损;2018 年末,受融资 规模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资产流动性显著下降;公司所有 者权益因亏损而大幅下降,资本实力大幅下降,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上升并处于很 高水平,且短期债务规模和占比有所提升,债务负担明显加重;2018 年,受经营 恶化影响,加之外部融资环境趋紧,公司融资能力有所下降。 二、跟踪评级结果 东方金诚将南宁糖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 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并 将“12 南糖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下调至 AA-。 第八章 负责处理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变动情况 2018 年度,发行人负责处理与公司债券相关事务的专人未发生变动。 第九章 重大事项 一、发行人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 大变化 2018 年末,受融资规模下降等因素影响,公司货币资金大幅减少,资产流动 性显著下降;公司所有者权益因亏损而大幅下降,资本实力大幅下降,资产负债 率进一步上升并处于很高水平,且短期债务规模和占比有所提升,债务负担明显 加重;2018 年,受经营恶化影响,加之外部融资环境趋紧,公司融资能力有所下 降。 二、本期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东方金诚将南宁糖业的主体信用等级下调至 AA-,评级展望调整为稳定,并 将“12 南糖债”的债项信用等级下调至 AA-。 三、发行人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未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四、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 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5 月末,发行 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 9.03 亿元,超过 2017 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60%;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4.44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 产比例为 1669.27%;截至 2019 年 5 月 31 日,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金额为 8.94 亿元,占上年末净资产比例为 2353.89%。 五、发行人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以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发行人未发生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的情形。 六、发行人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未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的情形。 七、发行人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未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八、发行人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发 行人涉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如下: 1)南宁糖业作为原告起诉被告一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被告二方镇河。 2015 年 11 月 28 日,南宁糖业与被告一广西富方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 方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书》等相关协议,根据协议内容,富方公司向南宁糖业转让其所 持有的广西环江远丰糖业有限责任公司 75%的股权,同时为保障南宁糖业《股权 转让合同》、《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协议》权利的实现,富方公司将所持环江远丰 糖业公司剩余 25%的股权质押给南宁糖业,同时约定方镇河对富方公司在合同项 下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南宁糖业与富方公司 签订的《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协议》约定,环江远丰糖业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扣非后承诺净利润数额分别不低于 10 万元、50 万元、100 万元。 根据环江远丰公司 2016 年度、2017 年度审计结果,环江远丰糖业公司均未达到 当年度承诺净利润的 60%,已触发 2016 年度、2017 年度的业绩补偿机制。两年 补偿金额合计 51,119,210.07 元。同时,根据《盈利预测与业绩补偿协议》的约 定,富方公司应向南宁糖业支付业绩补偿款逾期滞纳金 3,865,575.71 元。 本案件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该案于 2018 年 5 月 22 日被立案受理。目前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19 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2)南宁糖业作为原告起诉被告一广州市广顺隆进出口有限公司、被告二广 西南宁浦玺鼎贸易有限公司、被告三广西南宁保久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 广州市海云管线安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南宁糖业与被告一广州市广顺隆进出口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广顺隆”)分别于 2014 年 12 月 8 日、2015 年 3 月 16 日分别签订了两份《产品赊销协议》,南宁糖业向广州广顺隆提供总计 5,000 万 元额度的食糖赊销,如广州广顺隆逾期付款,则应按货款金额的 10%向南宁糖业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南宁糖业实现债权的费用。被告二广西南宁浦玺鼎贸易有限公 司、被告三广西南宁保久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被告四广州市海云管线安装技术 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为上述《产品赊销协议》提供房产抵押担保。合同签订 后,南宁糖业依约向被告一广州广顺隆供应食糖,双方采用商业承兑汇票进行货 款结算,但由于广州广顺隆资金周转困难,绝大部分货款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及 时承兑。2017 年 10 月 27 日,原告与被告一广州广顺隆签订的《商业承兑汇票 延期兑付协议》和《协议书》确认,被告一尚欠总计 3,747.33 万元货款的商业 承兑汇票没有承兑,南宁糖业同意广州广顺隆延期承兑,但广州广顺隆依然没有 如约履行,因此拖欠的 3,747.33 万元货款至今未付给南宁糖业。 本案件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向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 事诉讼。该案于 2018 年 6 月 21 日被立案受理。目前本诉讼事项尚未开庭审理, 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 九、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不适用。 十、发行人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 件 经查阅公司公告,发行人因公司 2017 年和 2018 年连续 2 年亏损,根据《证 券法》第六十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第 6.1 条等规 定,“12 南糖债”自 2019 年 4 月 18 日起在深交所暂停上市。 十一、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发行人董事、监 20 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经查阅发行人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发行人确认,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未 发现发行人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 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