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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南糖: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7-13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以及《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聘任肖凌先生为
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陈思益先生为
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滕正朋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南宁糖
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公司总经理、聘任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秘书,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上述人员的个人履历,本次所聘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具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
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聘任肖凌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刘宁先生为公司总会
计师,聘任陈思益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滕正朋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二、《关于提名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审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充分了解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职业经历、专业素养和教育背景等情况后,现发表意见
如下:
    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
作经验,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
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
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三、《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签
订<甘蔗种植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等法律法规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立场判断,对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关于签订<土地租赁合同>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签订<甘蔗种植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的相关事项形成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与广西甘蔗生产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甘
蔗种植合同》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之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交易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依
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及《甘蔗种植合同》暨关联
交易的事项 。




独立董事(签名):



  许春明             陈永利              孙卫东




                                           2019 年 7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