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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3-31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年度述职报告

                                 ----陈永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0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情况
    2020年,本人应参加董事会次数12次,其中:现场出席6次,以通讯方式参
加会议6次,没有缺席的情况。
    二、2020年度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0年,本人应出席股东大会4次,亲自出席会议2次,委托出席2次,没有
缺席的情况。
    三、独立开展工作及现场检查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
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
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
独立的判断。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现场出席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企
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多次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0年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的沟通。
    四、本人2020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1
就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
司48.03%股权、公司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90.79%股权、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
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增加2020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拟参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
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0年1月6日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2、2020年3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1)关于拟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独立
意见;
    (2)关于拟挂牌转让控股子公司南宁天然纸业有限公司90.79%股权的独立
意见。
    3、2020年4月1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0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四次会议
    (1)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南宁市八鲤建材有限公司48.03%股权的独立意
见。
    5、2020年7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1)对担保事项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6、2020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1)关于公司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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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2020年11月1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0年第七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拟参与控股子公司定向增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以上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五、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
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
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
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各
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之有效,能切实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
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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