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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糖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7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孙卫东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任期内参加会议情况
    1、2021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12        6        6           0      0            否

 股东大会      7         7        0           0      0            否
    2、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开展工作及现场检查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
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
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
独立的判断。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现场出席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企

                                   1
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多次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1年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的沟通。
    三、本人2021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9日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4)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
意见;
                                  2
    (10)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回购
股权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南宁侨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1)《关于接受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分配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与关联方南宁绿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绿庆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1)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和预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重新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5、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
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3
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
法人治理结构。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
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
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开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定期参加委员会会议。
本年度末,按照有关规定,本人及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
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加强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职责,充分发挥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各
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之有效,能切实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
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孙卫东
                                        2022年4月27日


                                    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陈永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任期内参加会议情况
    1、2021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12        5        5           2      0            否

 股东大会      7         6        0           1      0            否
    2、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开展工作及现场检查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
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
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
独立的判断。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现场出席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企
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多次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1年
                                   5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的沟通。
    三、本人2021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9日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4)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回购
                                  6
股权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南宁侨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1)《关于接受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分配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与关联方南宁绿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绿庆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和预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独立意见;
    (7)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重新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5、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
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
                                   7
法人治理结构。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
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
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开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领导审计委员会开展工作,定期召开审计委员会会
议。本年度末,按照有关规定,本人及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的生
产经营情况和投资活动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
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加强了独立董事的
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各
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之有效,能切实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
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永利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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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1年年度述职报告
                                 ----许春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按照
《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
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重大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任期内参加会议情况
    1、2021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7次股东大会,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会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席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董事会       12        6        5           1      0            否

 股东大会      7         6        0           1      0            否
    2、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报告期内对董事会各
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法定程序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独立开展工作及现场检查情况
    1、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都能仔细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
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并与相关人员沟通,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
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公司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上市公司股
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上市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做出
独立的判断。本年度本人对各次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作为独立董事,能够发挥专业优势,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为公司生产、
经营、管理及发展战略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
    3、在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
作用。现场出席年报编制见面职责会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深入交流,了解企
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多次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就2021年
                                   9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进行持续的沟通。
    三、本人2021年度对公司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本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就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司续聘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
外担保情况、会计政策变更、公司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公司2021年度
非公开发行股票、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
    1、2021年3月29日的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1)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4)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2、2021年6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2021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和预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独立意
见;
    (4)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
意见;
    (6)关于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8)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控股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附条件回购
                                  10
股权的独立意见;
    (11)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南宁侨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
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2021年8月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
    (1)《关于接受南糖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清算分配债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拟开展白砂糖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与关联方南宁绿华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及南宁绿庆投资有限责任
公司签署股权托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2021年9月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
    (9)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修订稿)和预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1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11)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
稿)的独立意见;
    (12)关于公司重新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独立意见;
    (5)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修订稿)的独立
意见。
    5、2021年10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1)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四、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进行信息
披露,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在落实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我们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
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
况,关注公司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督促公司持续完善
                                   11
法人治理结构。
    (3)加强自身学习方面。积极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西证监局举办的学
习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证券监管部门下发的通知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认
识和理解,形成自觉加强保护股东利益的意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五、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1 年,本人认真开展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开展审计委员会工作,定期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本年
度末,按照有关规定,本人及时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和投资活动等事项的情况汇报,听取了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及时间安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
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加强了独立董事的工作职责,
充分发挥在上市公司年报工作中的独立作用。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七、综述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各
项规定及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治理体系行之有效,能切实保护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妨碍
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本着求真务实、谨慎勤勉的原则,独立、客观、
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合作与沟
通,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
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许春明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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