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糖业: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08-16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及《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审慎、
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董事长辞职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莫菲城先生因工作变动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
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莫菲城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
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
效。莫菲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亦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影响。我们同意莫菲城先生辞去上述职务。
(此页无正文,为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董事长辞职相关事
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许春明 陈永利 孙卫东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