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化: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2018-06-14
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54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17 年 12 月 13 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
州中院”)裁定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入
重整程序。2017 年 12 月 20 日,泸州中院依法指定北京金杜(成都)
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经泸州中院同意,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
召开。公司管理人现将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8 日上午 10 时。
二、会议主要议题
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
整计划(草案)》”)进行审议表决。
三、会议形式
本次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和邮寄表决票的方式召开。
网络会议形式下,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根据全国企业破
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的用户名账号和密码登录“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
件信息网”(http://pccz.court.gov.cn),查看并下载会议相关文
档、参加会议并进行投票。
邮寄表决票的方式下,有权参加本次会议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将含
有表决意见的第二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票邮寄至管理人的方式行使表
决权。债权人将表决票邮寄送达至管理人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6 月
27 日下午 17 时。
四、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如果《重整计
划(草案)》未能获得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的表决通过或未能
获得人民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公司存在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并进行破
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
请各债权人理性分析、审慎表决。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
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 年 6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