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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化: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公告2018-06-21  

						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59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
           草案提交期限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18 年 6 月 20 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管理人收到全资子公司宁夏和宁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宁公

司”)管理人发来的通知。根据该通知,和宁公司重整计划草案提交

的六个月期限到期,但因客观原因,重整计划草案尚在讨论研究过程

中,故和宁公司管理人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向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泸州中院”)申请将重整计划草案提交期限延长三个月。泸

州中院经审查认为虽然因客观原因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提交重整计划

草案,但和宁公司重整具有广泛的经济和社会意义,具有继续实施破

产重整的价值。泸州中院于 2018 年 6 月 14 日依法作出(2017)川

05 破 4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内容如下:和宁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提交期限延长至 2018 年 9 月 14 日。

    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

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 年 6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