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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化:管理人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2018-06-29  

						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06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管理人关于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管理人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2017 年 12 月 13 日,四川省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

州中院”)裁定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泸

天化股份”)进入重整程序。2017 年 12 月 20 日,泸州中院依法指定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

       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与表决情况

       泸天化股份第二次债权人会议采取网络会议和邮寄表决票相结

合的方式于 2018 年 6 月 28 日上午 10 时顺利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

由普通债权组、职工债权组对《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

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进行分组表决,现将表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普通债权组

       通过网络会议、邮寄表决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有表决权的普通

债权人共 129 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2,744,800,187.76 元。其中

同意重整计划的普通债权人为 129 家,占出席会议的普通债权组总人

数的 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普通债权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其

所 代 表 的 债 权 金 额 为 2,744,800,187.76 元 , 占 普 通 债 权 总 额
2,744,800,187.76 元的 100%,超过普通债权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

普通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二)职工债权组

    职工债权组已于 2018 年 6 月 27 日通过书面方式表决完毕重整计

划,经表决,参加表决的职工债权人共 1552 名,所代表的债权金额

为 20,656,546.16 元。其中,同意重整计划的职工债权人为 1552 名,

占该组参加表决的职工债权组人数的 100%,超过到会有表决权的职

工债权组债权人人数的半数;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 20,656,546.16

元,占职工债权总额 20,656,546.16 元的 100%,超过职工债权总额

的三分之二。职工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

    因职工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出资人组表

决通过重整计划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上述各表决组均表决通过了相关方案,管理人

将依法向泸州中院提交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

    二、风险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破产法”)的规

定,如果公司重整计划未能获得法院的裁定批准,则存在被人民法院

宣告破产并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股

票将终止上市,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管理人将根据

重整工作的进程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管理人提醒广大投资

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

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

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

                                               2018 年 6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