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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化:独立董事意见2018-12-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冶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材料,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给予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 2019 年全年累

计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经过对 2018 年关联交易的协议、定价原则等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各

项关联交易主要是双方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原材料、动力、设备维修、运输劳

务和后勤服务。这些必要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

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勇、谢洪燕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