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化:独立董事意见2018-12-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 事 意 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
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冶理准则》等有关规定,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
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材料,在审阅有关文件后,给予独立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的交易,根据公司 2019 年生产经营
的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对 2019 年全年累
计将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
经过对 2018 年关联交易的协议、定价原则等进行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的各
项关联交易主要是双方生产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原材料、动力、设备维修、运输劳
务和后勤服务。这些必要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主营业务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公司
与各关联方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
有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杨勇、谢洪燕
2018 年 12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