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天化: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扣划的提示性公告2018-12-18  

						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12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所持股份司法扣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根据泸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

划,泸州中院已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江

苏富邦、天乇公司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184,000,000 股股票)分别

扣划至天华股份、富邦公司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分别提存至四川

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

    2. 本次江苏富邦、天乇公司的持股数量变动是基于执行经法院裁

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故受让上述股票的天华股份债权人、富邦公司债

权人均应当继续受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的承诺约

束。上述承诺的期间为,自上述股票登记至江苏富邦、天乇公司指定

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本次司法扣划受让公司股票

共计 65,515,34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本次司法扣划受让公司股票共计 35,312,748 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 2.25%。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司法扣划受
让公司股票共计 27,276,78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本次

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划。

    一、本次公司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司法扣划相关情况

    2018 年 12 月 17 日,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收到公司股东江苏天华富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富

邦”)、四川天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乇公司”)的通知,具

体内容如下:

    2018 年 10 月 10 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州中

院”)依法作出(2017)川 05 破 5 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

准《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天华股份重整计

划”),并终止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股份”)重整

程序。同日,泸州中院依法作出(2017)川 05 破 6 号之三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富邦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富邦公司”)重整程序。根据泸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天

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划,泸州中院已前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江苏富邦、天乇公司所持的全部公司

股票(184,000,000 股股票)分别扣划至天华股份富邦公司债权人指

定的证券账户或分别提存至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

置专用账户、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

账户。

    二、本次变动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
      在本次扣划执行前,公司股东江苏富邦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118,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7.53%;公司股东天乇公司持有公司股

票数量为 66,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21%.本次扣划完成后,江苏

富邦持有公司股票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天乇公司持有公

司股票数量为 0 股,占公司总股本 0%。江苏富邦、天乇公司作为一

致行动人,上述情况已在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

报告》中进行详细说明。

      三、本次变动后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
                         变动前                                         变动后
 排                                               排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名    持股账户名称                    持股比例   名   持股账户名称
                           (股)                                          (股)        例


      泸天化(集团)有                                 泸天化(集团)
 1                       286,000,000     18.24%   1                      286,000,000   18.24%
        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
      江苏天华富邦科
 2                       118,000,000      7.53%   2    有限公司泸州      151,880,595   9.69%
        技有限公司
                                                           分行
                                                       泸州市工业投
      泸州市工业投资
 3                       115,064,610      7.34%   3    资集团有限公      115,064,610   7.34%
       集团有限公司
                                                            司
      四川泸天化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
      有限公司破产企
 4                        95,921,755      6.12%   4    股份有限公司      103,469,397   6.60%
      业财产处置专用
                                                        四川省分行
           账户
                                                       四川泸天化股
      中国银行股份有                                   份有限公司破
 5                        86,365,248      5.51%   5                       95,921,755   6.12%
      限公司泸州分行                                   产企业财产处
                                                        置专用账户
                                                       中国农业银行
      四川天乇科技有                                   股份有限公司
 6                        66,000,000      4.21%   6                       61,771,398   3.94%
          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
                                                          区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                                   中国银行股份
 7    份有限公司四川      68,156,649      4.35%   7    有限公司成都       57,335,700   3.66%
          省分行                                         锦江支行
                       变动前                                       变动后
 排                                             排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持股比
 名    持股账户名称                  持股比例   名   持股账户名称
                         (股)                                        (股)        例

      中国农业银行股                                 兴业银行股份
 8    份有限公司宁夏    61,771,398      3.94%   8    有限公司重庆     52,758,377   3.36%
      回族自治区分行                                     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
      中国银行股份有
                                                     有限公司宁夏
 9    限公司成都锦江    57,335,700      3.66%   9                     48,591,214   3.10%
                                                     回族自治区分
           支行
                                                          行
                                                     中国工商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
 10                     52,758,377      3.36%   10   股份有限公司     47,230,459   3.01%
      限公司重庆分行
                                                       泸州分行




      四、持股 5%以上股东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一)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本次司法扣划受让公司股票共

计 65,515,347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4.1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持有农银租赁 100%股权,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与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

自治区分行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

计划。根据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划,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 35,312,748 股抵

债股票扣划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指定证券账户。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此次变动完成前,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92,291,994 股,约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2.26%,其中,中国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8,591,214 股,持

股比例约为 3.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持有上市公

司股份 57,335,7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3.6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

州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86,365,080 股,持股比例约为 5.51%。

    此次变动完成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57,807,509 股,共计持股比例约为 16.44%。其中,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48,591,214 股,持股比

例约为 3.10%;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锦江支行持有上市公司股

份 57,335,700 股,持股比例约为 3.66%;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

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51,880,595 股,持股比例约为 9.69%。

    (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本次司法扣划受让公司

股票共计 35,312,748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25%。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持有农银租赁 100%股权,农银租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

行构成一致行动人。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在于执行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

计划。根据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划,泸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将 35,312,748 股抵

债股票扣划至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指定证券账户。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此次变动完成前,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169,808,375 股,共计持股比例约为 10.83%。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68,156,649 股,持股比例约

为 4.3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61,771,398 股,持股比例约为 3.94%。农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9,880,328 股,持股比例约为 2.54%。

    此次变动完成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205,121,123 股,共计持股比例约为 13.08%。其中,中国农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103,469,397 股,持股比例

约为 6.60%;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持有上

市公司股份 61,771,398 股,持股比例约为 3.94%;农银金融租赁有限

公司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39,880,328 股,持股比例约为 2.54%。

    (三)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司法扣划受让公司股票共计

27,276,782.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1.74%。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合计持股超过

5%,详情请见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其一致行动人兴业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公司股东作为重整投资人关于限售承诺的说明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确定重整投资人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8-098),江苏富邦、天乇公司应承诺本次在公开
处置程序中受让的转增股票自登记至其名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但其持有前述股票之后在同一实际控制人控

制的不同主体之间(含子公司)进行协议转让、无偿划转、实施增资

不受前述减持限制;除前述不受减持限制的情形之外,任何受让前述

股票的第三方均应继续受前述承诺的约束。

    本次江苏富邦、天乇公司的持股数量变动是基于执行经法院裁定

批准的重整计划,故受让上述股票的天华股份债权人、富邦公司债权

人均应当继续受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的承诺约束。

上述承诺的期间为,自上述股票登记至江苏富邦、天乇公司指定证券

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是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

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