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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天化:关于公司股东司法扣划1.84亿股股票存在限售期限制的公告2018-12-20  

						证券简称:*ST 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8-127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 于 公 司 股 东 司 法 扣 划 1.84 亿 股 股 票 存 在 限 售 期
                        限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根据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7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重整投资人

已完成股票受让、公司停牌、公司全资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进展暨风

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24),由泸天化集团、江苏富邦、

天乇公司组成的联合投标人中标成为重整投资人,受让了 47,000 万

股转增股票。该等股票自登记至泸天化集团、江苏富邦、天乇公司名

下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即 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2. 根据泸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

划,泸州中院已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江

苏富邦、天乇公司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184,000,000 股股票)分别

扣划至天华股份、富邦公司债权人指定的证券账户或分别提存至四川

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

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受让上述股票的天华股份债

权人、富邦公司债权人均应当继续受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

开减持的承诺约束。上述承诺的期间为,自上述股票登记至江苏富邦、
天乇公司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即 2018 年 12 月 17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

     一、股票限售情况说明

     2018 年 10 月 10 日,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泸州中

院”)依法作出(2017)川 05 破 5 号之三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

准《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天华股份重整计

划”),并终止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华股份”)重整

程序。同日,泸州中院依法作出(2017)川 05 破 6 号之三号《民事

裁定书》,裁定批准《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富邦公司重整计划”),并终止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

司(以下简称“富邦公司”)重整程序。根据泸州中院裁定批准的天

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划,泸州中院已前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将江苏富邦、天乇公司所持的全部公司

股票(184,000,000 股股票)分别扣划至天华股份富邦公司债权人指

定的证券账户或分别提存至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

置专用账户、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

账户,各债权人在受让股票的同时做出限售承诺。

     二、持有有限售期限制的股票的账户情况

     通过司法划转持有有限售期限制的股票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序
                  持股账户名称              股东代码    持有股数
号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0899172520   65,515,347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0899061976   35,312,748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0899098936   29,940,368
4    兴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0800375987   27,276,782
 5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         0899172914   10,207,333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
 6                                            0800378529    6,534,582
     用账户
     四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
 7                                            0800378545    1,804,426
     产处置专用账户
 8   泸州天恒热工技术有限公司                 0800379882    1,222,611
 9   中国成达工程有限公司                     0800005110    1,127,465
10   泸州市天润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0800379871      880,782
11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0800072383      422,566
12   大连金州重型机器集团有限公司             0800380976      308,653
13   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0800378410      245,350
14   四川川化永鑫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0800240886      237,062
15   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0800006934      183,642
16   开封空分集团有限公司                     0800378561       98,694
17   华陆工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800378590       59,650
18   成都明坤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             0800383400       44,826
19   四川盛力塑业有限公司                     0800383805       36,305
20   茂名重力石化装备股份公司                 0800379887       34,624
21   四川省城市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0800345648       33,516
2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一研究所       0800224240       33,030
23   西安元创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800377120       30,660
24   泸州天宏包装制品厂                       0800377907       30,460
25   华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800339211       24,900
26   科莱恩华锦催化剂(盘锦)有限公司         0800376918       22,792
27   江苏焱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0800378638       19,387
28   斯特林流体设备(北京)有限公司           0800382782       12,892
29   苏州圣汇装备有限公司                     0800378409       12,879
30   四川蓝星机械有限公司                     0800378576        6,920
31   河南绿源新星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0800378456        5,242
32   卧龙电气南阳防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00378633        3,932
33   武汉恒裕行工业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0800378374        3,759
34   陕西秦岭航空电气公司实业公司             0800379809        3,341
35   江阳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800380226        2,034
36   艾志工业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0800225047        1,618
37   北京康吉森自动化设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0800376984          272
38   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0800312489          272
39   曾伟等 43 家自然人证券账户                             2,258,278


     根据法院裁定批准的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计划,上

述股票的受让方均应当继续受三十六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

持的承诺约束,公司也将配合持续监督和关注上述账户的限售承诺履
行情况。另,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和四

川天华富邦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中的股票

为依法为天华股份、富邦公司债权人提存的抵债股票,将分别按照天

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的重整计划依法处置,后续仍将受到三十

六个月的限售期限制。

    三、应当履行限售期承诺的说明

    依据泸州中院已经裁定生效的天华股份重整计划、富邦公司重整

计划,上述账户的该等股票自 2018 年 12 月 17 日至 2021 年 12 月 17

日即三十六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公开减持。如若相关债权人违背

限售期承诺,将承担一切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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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