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3-20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18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真、勤勉地
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
2018 年度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有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切实
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8 年度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8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7 次、2017 年度股东大会 1 次及 2018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 2 次,均亲自参加,没有缺席情况。在会议期间,
认真仔细审阅会议文件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
合理建议,以科学、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会议的各项议案均投
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18 年度,我们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及《募集资
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需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进行审慎核
查,基于独立、客观的判断,我们先后就下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披露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意见类型
2018 年 4 月 19 日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 同意
第三十一次会议 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
见;
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意见;
3、关于 2017 年利润分配及
未实施现金分红的意见;
4、关于续聘信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公司 2018 年审计
机构的独立意见;
5、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
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独
立意见;
6、关于公司 2017 年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议案的独立意见;
7、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意见;
8、关于对公司 2017 年度审
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专项说
明的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5 月 7 日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同意
第三十三次会议 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8 年 12 月 12 日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 同意
第三十六次会议 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三、在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2018 年,我们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在公司发展
战略、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重大人事任免及薪酬
考核体系等方面均发表了建议和意见。
四、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我们认真履行职责,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
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通过董事会、股东大会
和其他会议及时了解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听取管理层对于公司
经营状况、重大事项决策、规范运作以及财务管理、风险管控等方面
的汇报,随时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定期对公司的
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了解,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
并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为公司决策提供了
科学、客观的保障。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所做的工作
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
职责,对于每一个需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地进行审核,必
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
识,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信息披露与年报审计情况。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我们认真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期间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
了解、掌握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仔细审阅相关资
料,就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问题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有效沟通,
以确保审计报告全面反映公司真实经营状况,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社
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五、自身学习情况
我们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
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
认识和理解,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以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18 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履行独立董
事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关
于在上市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
法规、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运用自已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健
康发展建言献策,坚决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勇、谢洪燕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