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天化: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0-03-27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20-0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业务合作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满足公司的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中
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申请开展存款、贷款、贸易融资、
结算等综合业务。预计 2020 年度公司在中国银行的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
款、票据贴现、保函、进口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及其他贸易融资等业务),任意
时点使用授信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存款及理财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活期存款、
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构性存款、理财及其他存款类业务)任意时点最高存款
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
2、中国银行持有公司股份 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公司与中国银行的交易事项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展
业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永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
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中国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 1 号
3、法定代表人:刘连舸
4、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5、成立日期:1912 年 2 月 5 日
6、经营范围:从事全面的公司金融业务、个人金融业务、资金业务、投资
银行业务、保险业务和其他业务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集团资产 226081.64 亿
元,负债 206204.38 亿元,营业收入 4163.33 亿元,净利润 1712.46 亿元,实现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1595.79 亿元,净资产收益率 13%。(2019 年三季度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中国银行持有公司股份 16.4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
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中国银行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价
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后确定。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存贷款业务将遵循市场定价
原则,相关存款利率不低于同期存款基准利率,相关贷款利率不高于同期贷款基
准利率或同等条件下市场化利率水平。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依据中国人民
银行相关规定收取。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实际融资、存款、理财等业务申请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
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在前述额度范围内与中国银行协商确定,并签署具体协议。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1、中国银行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
提供金融服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司在中国银行开展金融业务符合公司资金管理需要,有利于公司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公司所涉关联交易定价将遵循市
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中行泸州存款余额 41,106.11 万元,贷
款余额 15,633.38 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鉴于本次关联交易,现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5 日发出召开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
2020 年 3 月 25 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提交的资料。我
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会上 8 名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泸州分行开展业
务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对此次决策和披露信息的审议,未发现存在
违反诚信原则的情形。
中国银行是中国银监会批准的规范性金融机构,其为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有利
于公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维护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稳定。中国银行提供的各项
服务标准将参照市场行情定价,价格公平、合理,未发现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六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