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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天化:关于增加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2020-05-16  

						 证券简称:泸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20-021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23 日召

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和 2020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 2020 年发生

关联交易 95,21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增加 2020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公司 2020 年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的需要,拟调增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要求,本公司对 2020 年全年拟调增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了合理预计,预

计 2020 年在原发生的关联交易 95,210 万元基础上调增关联交易 22,750 万元,

调增至 117,960 万元。关联董事刘奇、吴冬萍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表决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表决同意比例超过非关联董

事表决权的三分之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

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

交易实施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与该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二)预计调增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金额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 4 月    2019 年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人                                       金额或预       30 日已发    发生金
        别                                      内容         定价原则
                                                                          计金额         生金额        额
 向关联人购        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         商品采购     按协议定价
 买商品            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向关联人接        泸州众康农业检测有         接受劳务      按协议定价
 收的劳务          限公司                                                       700
                   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         商品销售      按协议定价
 向关联人销        科技有限公司                                              10,000         5,500
 售商品            泸州众康农业检测有         商品销售      按协议定价
                   限公司                                                       600
                   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         提供劳务      按协议定价
 向关联提供        限公司                                                       700
 劳务              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         租赁业务     按协议定价
                   建设有限公司                                                 750

        二、主要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金额单位:万元)

             关联方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注册地点      关联关系

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                                     新材料技术开发、推
                                     辜凯德     72,789.66                         四川省合江县 参股企业
限公司                                                       广服务、聚碳酸酯
                                                             检测服务、检验检测
泸州众康农业检测有限公司              张静      5,000,000 技术培训、咨询服务 四川省泸州市
                                                             等

                                                             化学原料、产品制造
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公司              李勇        9,000                           四川省泸州市 同一控股股东
                                                             与销售等

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                                     设备检查、修理、吊
                                     吴忠全       4,300                           四川省泸州市 同一控股股东
限公司                                                       装服务等




                                        主要关联方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 2020 年 4 月 30 日
                                                                                  单位:元

           关联方名称                总资产           净资产       主营业务收入       净利润


四川中蓝国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53,764,479.40 725,057,619.14          0               0


泸州众康农业检测有限公司          7,044,000.65     4,382,808.07     780,372.61     -1,061,511.95


四川天宇油脂化学有限公司         150,555,428.29   -1,297,779.75   55,716,785.15 -1,709,111.92


四川泸天化弘旭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64,056,318.94    23,469,379.08   19,818,815.12    533,243.15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各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及经营状况分析,均具备充分的履

约能力,日常交往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不存在对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情

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均遵循客观公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关联交

易价格的制定主要依据市场价格,若无市场价格的,由双方参照成本加适当利润

协商定价,并根据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对关联交易价格作相应调整。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各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均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在执

行合同时,按业务合同执行,付款安排、结算方式、协议签署日期、生效条件等

遵循《合同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开展贸易业务所必需并将持续进

行的交易,对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积极的作用。上

述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体现了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与各关联方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
定,开展业务往来,并且各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对外采购商品

接受劳务比例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事前表示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本次议案经本公司七届董事会八次

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七届董事会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书;

    3、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