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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天化: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1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如召开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议案》,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如下:

    一、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

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后的会计准则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属于“根据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

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

赁和 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

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

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

债, 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

期损益;

    5.对于出租人,新租赁准则仍要求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并分别按照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式进行初始确认及后续计量。

    6.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
租金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7.根据财政部规定,自 2021 年一季报起按新租赁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

不重述 2020 年末可比数据。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

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要求

进行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执行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租赁确认方

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对公司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租赁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后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相关决策程

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

    六、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要求,对公司会计政

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