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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泸天化:关于对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4  

                         证券代码:000912              证券简称:泸天化         公告编号:2021-015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伍亿元票据融资提

供连带责任担保,本次担保为“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且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九禾公司”) 为加大经营业务的发展,拟向金融机构申请额度

为 5 亿元融资,融资方式不限于票据融资、流动资金贷款等,期限为 1 年,根据

金融机构的要求,需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九禾公司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对外销售化肥及化工产品,

生产经营正常,因此该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

    3.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会董事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九禾股份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4.本次担保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11 条“为资产负债率

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因此尚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九禾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1 年 12 月 26 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西郊路 33 号第 5 层

    4.法定代表人:田军

    5.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范围:销售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硫酸、甲苯、丙

酮、盐酸,批发液化石油气、二甲醚复合燃料;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生产复

混肥料,销售化肥、农药、化工产品、饲料、农机具等。

    销售(票据式经营)危险化学品:液氨、甲醇、二甲醚、硝酸、氨溶液(含

氨>10%)、硫磺(以上经营范围按许可核定事项及期限从事经营)。生产复混肥料、

销售化肥、农药、化工产品、饲料、农机具(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产

品除外)、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器机械及器材、五金、交电、日用百

货、日用杂品(不含烟花爆竹)、日用化学品、水果、矿产品,陆路货物动输代理,

农业技术咨询,房屋租赁服务,企业管理顾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

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油菜籽的收购及销

售,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存储),经营劳务外包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九禾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8.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九禾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66,297.44 万元,负
债总额 141,036.48 万元,资产负债率 84.81%。截止 2021 年 3 月 31 日,九禾公

司未经审计资产总额 215,305.71 万元,净资产 28,993.27 万元,营业收入

94,199.35 万元,负债总额 186,312.44 万元,资产负债率 86.53%。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本公司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

确定。实际担保金额、担保内容、方式及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义务履行期限:1 年

    3.担保金额:人民币 50,000 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9 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

议的通知,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我们认为:董

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对外担保管理

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是为了促进该公司拓展经营及贸

易业务,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

效,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此次担保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担保对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资产状况无任何不良影响。因此本次担保,
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 131,907 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4.36%。

    七、备查文件

    1.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十五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