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和公司负责的原 则,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临时会议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 31 号)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认为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和过程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杨勇 谢洪燕 益智 2023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