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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摩托: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9-04-26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一部分      日常工作情况

           2018年,我们按照《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要求,认真审

       阅了董事会各项文件,积极发表意见,以促进公司规范合法运作;对

       于董事会各项议案,我们积极参与讨论审议,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做

       出判断。在全年履行职务时,恪尽职守,努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董事会出席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是否连续两次
                本报告期应参              以通讯方式参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未亲自参加会
                加董事会次数                  加次数
                                                                                         议
顾宇倩                     8            1              7          0              0否
钟瑞庆                     8            1              7          0              0否
徐波                       7            1              6          0              0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3

           二、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本年应参加股         亲自出席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东大会次数           次数
             顾宇倩                  5                  5             0
             钟瑞庆                 5                  5              0
             徐波                   4                  4              0

           三、其它日常工作情况

           为了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我们不断学习国家相关政策,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的动态信息,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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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之以恒实施转型升级。

    为规范审计程序,做好审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我们及时履行了自身职

责,在本年度结束后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以及公司总会计师就公司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内容,了解了本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与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等沟通了有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

事项。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

初审意见,认真听取了对初审意见的说明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

解决,并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

                第二部分   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18 年 3 月 26 日,我们发表了对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对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二、2018 年 4 月 16 日我们发表了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

意见;

    三、2018 年 4 月 19 日,我们发表了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

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关

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对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关于与浙江吉利变速器有限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独立意见、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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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的独立意见、关于授权子公司择机全权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的独立意见、关于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独立意见、关于调

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四、2018 年 4 月 27 日,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

业务的独立意见;

    五、2018 年 7 月 3 日,我们发表了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钱江锂

电科技有限公司与吉利四川商用车有限公司台州钱江新能源研究院

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六、2018 年 8 月 30 日,我们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七、2018 年 10 月 30 日,我们发表了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第三部分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检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努力规范公司行为,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独立董事:



徐波   顾宇倩      钟瑞庆



                                           2019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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