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913 证券简称:钱江摩托 公告编号:2021-005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上海 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1-814 室房产通过房产中介公开挂牌方 式出售。首次挂牌价总价值为 7,934.22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0 临-032) 2021 年 1 月 29 日至 2021 年 1 月 30 日,公司通过房产中介与姚志 文、张倩桦、张岚、沈洁、胡俊、吴梦周、李佳希及谢星星签署了 《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具体情况如下表: 交易价格 房号 面积(㎡) 购买方 合同签署日期 (万元) 801 室 187.09 姚志文、张倩桦 918.00 2021 年 1 月 29 日 805 室 99.48 张岚、沈洁 532.00 2021 年 1 月 29 日 807 室 99.17 胡俊 530.00 2021 年 1 月 30 日 808 室 103.26 吴梦周 552.00 2021 年 1 月 29 日 812 室 119.97 李希佳、谢星星 628.60 2021 年 1 月 29 日 - 1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合计 608.97 3160.60 二、交易对手的基本情况 姓名 住所 身份证号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姚志文 上海市闸北区 31010819791031**** 否 张倩桦 上海市闸北区 31011019830203**** 否 张岚 上海市黄浦区 36010319710705**** 否 沈洁 上海市黄浦区 36030219760707**** 否 胡俊 上海市浦东新区 31011519860720**** 否 吴梦周 上海市浦东新区 31010119570311**** 否 李希佳 上海市浦东新区 15210419821118**** 否 谢星星 上海市浦东新区 65412319820604**** 否 上述人员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 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1 室 甲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姚志文、张倩桦 1、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 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浦 2016072889 (2)房地产坐落: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1 室,房屋类型:公 寓,结构:钢混 (3)房屋建筑面积:187.09 平方米 - 2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9,180,000 元,(大写:玖佰壹拾捌万元整)。 3、甲、乙双方确认,在 2021 年 4 月 30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 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4、甲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至日起的 30 日内,向房屋所在 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未能及时迁出户口的,承担以 下责任: (1)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 0.05‰的违约金, 计算至户口实际迁出至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超过 30 日未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由公安部门 (户籍管理部门)将该户口迁至本人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 5、定金: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甲方定金计人民币 459,000 元整(大写:肆拾伍万玖仟元整),本合同签署后定金直接转 为部分房价款。 6、乙方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4,141,000 元整(大写:肆佰壹拾肆万壹仟元整)。 7、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当日(先付款后办 理),向甲方支付方可人民币 1,780,000 元整(大写:壹佰柒拾捌万 元整)。 8、购房贷款:乙方须于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五 日内向银行或公积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拟贷款金额计人民币 2,750,000 元整(大写:贰佰柒拾伍万元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 - 3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理申请贷款手续及提供所需材料(包含变更贷款银行、贷款方式等所 需材料)。 9、房屋交接:甲乙方双同意,甲方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该 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当日内自行支 付甲方交房尾款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相关费用 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 (二)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5 室 甲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张岚、沈洁 1、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 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浦 2016075311 (2)房地产坐落: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5 室,房屋类型:公 寓,结构:钢混 (3)房屋建筑面积:99.48 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5,320,000 元,(大写:伍佰叁拾贰万元整)。 3、甲、乙双方确认,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 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4、甲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至日起的 30 日内,向房屋所在 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未能及时迁出户口的,承担以 下责任: - 4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1)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 0.05‰的违约金, 计算至户口实际迁出至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超过 30 日未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由公安部门 (户籍管理部门)将该户口迁至本人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 5、定金: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甲方定金计人民币 266,000 元整(大写:贰拾陆万陆仟元整),本合同签署后定金直接转 为部分房价款。 6、乙方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1,614,000 元整(大写:壹佰陆拾壹万肆仟元整)。 7、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当日(先付款后办 理),向甲方支付方可人民币 3,390,000 元整(大写:叁佰叁拾玖万 元整)。 8、房屋交接:甲乙方双同意,甲方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该 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当日内自行支 付甲方交房尾款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相关费用 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 (三)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7 室 甲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胡俊 1、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 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浦 2016073105 (2)房地产坐落: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7 室,房屋类型:公 寓,结构:钢混 - 5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3)房屋建筑面积:99.17 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5,300,000 元,(大写:伍佰叁拾万元整)。 3、甲、乙双方确认,在 2021 年 1 月 31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 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4、甲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至日起的 1 日内,向房屋所在地 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未能及时迁出户口的,承担以下 责任: (1)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 0.05‰的违约金, 计算至户口实际迁出至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超过 30 日未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由公安部门 (户籍管理部门)将该户口迁至本人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 5、定金: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甲方定金计人民币 260,000 元整(大写:贰拾陆万元整),本合同签署后定金直接转为部 分房价款。 6、乙方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4,990,000 元整(大写:肆佰玖拾玖万元整)。 7、房屋交接:甲乙方双同意,甲方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该 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当日内自行支 付甲方交房尾款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相关费用 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 (四)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8 室 - 6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甲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吴梦周 1、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 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浦 2016072826 (2)房地产坐落: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08 室,房屋类型:公 寓,结构:钢混 (3)房屋建筑面积:103.26 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5,520,000 元,(大写:伍佰伍拾贰万元整)。 3、甲、乙双方确认,在 2021 年 3 月 31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 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4、甲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至日起的 30 日内,向房屋所在 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未能及时迁出户口的,承担以 下责任: (1)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 0.05‰的违约金, 计算至户口实际迁出至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超过 30 日未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由公安部门 (户籍管理部门)将该户口迁至本人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 5、定金: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甲方定金计人民币 276,000 元整(大写:贰拾柒万陆仟元整),本合同签署后定金直接转 为部分房价款。 - 7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6、乙方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4,72,4000 元整(大写:肆佰柒拾贰万肆仟元整)。 7、乙方于甲乙双方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当日(先付款后办 理),向甲方支付方可人民币 470,000 元整(大写:肆拾柒万元 整)。 8、房屋交接:甲乙方双同意,甲方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该 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当日内自行支 付甲方交房尾款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相关费用 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 (五)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12 室 甲方: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李佳希、谢星星 1、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 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1)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浦 2016074142 (2)房地产坐落:张杨路 2798 弄 4 号 812 室,房屋类型:公 寓,结构:钢混 (3)房屋建筑面积:119.97 平方米 2、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 6,286,000 元,(大写:陆佰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3、甲、乙双方确认,在 2021 年 3 月 1 日之前,甲乙双方共同向 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浦东新区房地产登记处准予该房地产 转移登记之日为准。 - 8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4、甲方承诺自上述房产权利转移至日起的 30 日内,向房屋所在 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甲方未能及时迁出户口的,承担以 下责任: (1)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的 0.05‰的违约金, 计算至户口实际迁出至日止,合同继续履行。 (2)甲方逾期超过 30 日未迁出户口的,甲方同意由公安部门 (户籍管理部门)将该户口迁至本人在沪产权房或本市社区公共户。 5、定金:在签署本合同前,乙方已支付甲方定金计人民币 310,000 元整(大写:叁拾壹万元整),本合同签署后定金直接转为部 分房价款。 6、乙方于签署本合同当日,由乙方自行向甲方支付房款计人民币 2,000,000 元整(大写:贰佰万元整)。 7、乙方于 2021 年 3 月 1 日前,向甲方支付方可人民币 2,106,000 元整(大写:贰佰壹拾万零陆仟元整)。 8、购房贷款:乙方须于双方签订《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后五 日内向银行或公积金相关机构申请贷款,拟贷款金额计人民币 1,820,000 元整(大写:壹佰捌拾贰万元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 理申请贷款手续及提供所需材料(包含变更贷款银行、贷款方式等所 需材料)。 9、房屋交接:甲乙方双同意,甲方应于 2021 年 5 月 31 日前将该 房屋交付给乙方;乙方应于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后当日内自行支 付甲方交房尾款计人民币 50,000 元整(大写:伍万元整),相关费用 的结算日期以交接之日为准。 - 9 - 关于挂牌出售上海房产的进展公告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目前,公司已收到本次交易价款共计 2,139.10 万元,公司将 会根据房产交易合同相关情况及时收回全部交易价款。本次交易的房 产均未完成房产过户,公司将持续关注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按房产转让价款 3,160.60 万元(含税)测算,此次出售房产将使 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约 1,180 万元(该预测为公司初步估算,最终以 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司尚有位于上海浦东新区张杨路 2798 弄 4 号的 802 室、803 室、804 室、806 室、809 室、810 室、811 室、813 室及 814 室未出 售,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交易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2 月 2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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