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钱江摩托: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1-04-29  

                                                  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第一部分     日常工作情况

           我们作为浙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2020年我们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及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等要求,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各项文件,积极发

    表意见,以促进公司规范合法运作;对于董事会各项议案,我们积极

    参与讨论审议,以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公司

    做出各项决议时,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独立做出判断。在全年履行职务时,

    恪尽职守,努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一、2020年度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0年,公司召开了9次董事会,我们参加了各次会议,具体情

    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列席股东大会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次数
  顾宇倩            9          9          0          0              否             2
  钟瑞庆            9          9          0          0              否             2
   徐波             9          9          0          0              否             2

           2020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对董事会所审议的各项议案

    均投了赞成票。

           2020年度,我们出席了年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



                                          - 1 -
    二、其它日常工作情况

    为了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我们不断学习国家相关政策,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形势、行业

发展趋势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的动态信息,及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

我们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公司持之以恒实施转型升级。

    为规范审计程序,做好审计工作,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规定,在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我们及时履行了自身职

责,在本年度结束后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

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以及公司财务总监就公司年度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内容,了解了本年度公司的经营情况,并与

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等沟通了有关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

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及本年度审计重点等

事项。在财务报告审计过程中,我们与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了

初审意见,认真听取了对初审意见的说明及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

解决,并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

               第二部分    年内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一)2020 年 4 月 24 日,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

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 2 -
    5、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7、关于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8、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9、关于 2020 年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独立意见

   (二)2020 年 8 月 28 日,我们发表了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三)2020 年 10 月 16 日 ,我们发表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独

立意见

              第三部分     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检查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有关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努力规范公司行为,提高了公司治理水平。

             第四部分    其他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2020年公司运转正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

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2020

年我们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是我们2020年度履职概况。



独立董事:     徐波     顾宇倩     钟瑞庆



                                              2021 年 4 月 29 日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