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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凯城: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2017-04-22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34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49%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广东恒丰”)
及深圳启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称“深圳启德”)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92,000.00
万元收购广东恒丰及深圳启德合计持有的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武汉巴登城”)49%股权及相应的权利、义务。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4 月 1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嘉
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嘉凯城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收购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49%股权的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9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筹划收购控股子公司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49%
少数股权暨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性公告》,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
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的规定,依据对武汉巴登城审计、
评估的预估情况对应公司相关财务指标计算,本次收购武汉巴登城 49%股份事宜
可能触碰重大资产重组。4 月 1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根据本次武
汉巴登城的审计、评估结果,经公司和财务顾问测算,过去 12 个月内(含本次
收购武汉巴登城 49%股权)公司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资产累计未超
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16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
比例的 50%,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进展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广东恒丰及深圳启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并按照协议约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近日,公司接到武汉巴登城的通知,已
完成相关工商变更。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浙
江)有限公司合计持有武汉巴登城 100%的股权。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