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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凯城:关于股东承诺的进展公告2017-04-25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3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承诺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凯城”、“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收到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凯隆”)发来
的《关于原控股股东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后续履行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鉴于:
    1、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大地产”)与广州凯隆已于 2017
年 2 月 6 日签署《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恒大地
产将其持有的嘉凯城 952,292,502 股股份(占嘉凯城总股本的 52.78%)以协议方
式转让给广州凯隆(以下简称“本次股份转让”);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广州凯
隆将成为嘉凯城的控股股东。
    2、恒大地产已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出具《关于原控股股东未履行完毕承诺
事项后续履行的函》,就嘉凯城于 201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重
大资产重组承诺的公告》中明确的承诺相关方即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浙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杭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杭钢集团”)
所应履行的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后续履行事宜作出如下承诺:于浙商集团、浙江国
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杭钢集团向恒大地产转让的嘉凯城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过户手续后,在发生需要履行上述补
偿义务的前提下,如果嘉凯城 2014 年 8 月 14 日披露的《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大资
产重组承诺的公告》中明确的承诺相关方即浙商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和杭钢集团
在差额补偿义务履行期限内(即销售完成后一年内)未能向嘉凯城足额支付补偿
款,则恒大地产将自前述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其未能足额支付的部分
进行补足。
    基于上述事项,广州凯隆现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后续履行事宜作出如下
承诺:
    于恒大地产向广州凯隆转让的嘉凯城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过户手续后,广州凯隆将承担恒大地产在 2016 年 7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原控股股东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后续履行的函》中应履行
的全部承诺。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恒大地产认为,鉴于本次股份转让系在同一实际控制人下
进行协议转让,且广州凯隆已就上述重大资产重组承诺后续履行事宜出具了承诺,
本次股份转让后相关业绩补偿承诺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证监会公告
[2013]55 号)的要求。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