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7-05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15 日披露了《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5),应监管要求, 现对《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中的部分内容进行补充披露,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处补充以 下内容: 4、交易标的审计情况 根据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瑞华审字 [2017]01970140 号 ), 截 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武 汉 巴 登 城 合 并 总 资 产 总 计 3,665,726,493.24元,合并总负债合计3,585,402,933.60元,合并所有者权益合 计80,323,559.64元。2016年,合并营业收入0元,合并净利润- 9,357,856.51元。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武汉巴登城母公司总资产总计 3,675,678,426.15 元 , 母 公 司 总 负 债 合 计 3,588,742,756.18 元 ,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合 计 86,935,669.97 元。2016 年,母公司营业收入 0 元,母公司净利润- 9,247,925.06 元。 5、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1)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资产基础法。 (2)评估依据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的评估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权属 依据及取价依据等。 1 (3)主要资产及评估增值情况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2 月 28 日,武汉巴登城主要资产为流动资产和长期 股权投资。流动资产账面值为 3,743,052,977.92 元,评估值为 5,306,303,871.41 元,增值 1,563,250,893.49 元;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值为 10,000,000.00 元,评 估值为 3,394,258.67 元,减值 6,605,741.33 元。 (4)评估结论 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资产评 估 报 告 ( 坤 元 评 报 [2017]311 号 ), 武 汉 巴 登 城 的 股 东 全 部 权 益 账 面 价 值 85,387,271.12 元,评估价值 2,338,448,720.38 元,评估增值 2,253,061,449.26 元,增值率为 2,638.64%。 本次转让武汉巴登城 100%的股权交易挂牌价为不低于人民币 30.39 亿元,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6、其他事项说明 (1)2017 年 4 月 18 日,公司和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启德投 资有限公司签订了《武汉巴登城投资有限公司 49%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 92,000.00 万元受让广东恒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深圳启德投资有限公司合计持 有的武汉巴登城公司 49%股权,并于 2017 年 4 月 19 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上 述股权已过户至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嘉凯城集团(浙江)有限公司名下。 (2)武汉巴登城公司存在资产抵押、财务承诺等可能对相关资产产生影响 的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2017 年 2 月 28 日为评估基准日 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17]311 号)“特别事项说明”部分。 二、在《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四、出售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 响”处补充后内容如下: 公司根据住宅业务发展战略转让标的公司股权,可加快存量去化、增强流动 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如按照设定的起始挂牌条件成功转让,与受让方完 成全部交易,收回全部款项,为公司下一步发展提供了较为雄厚的资金储备,并 将产生预计不低于 13 亿元的股权转让收益。本次股权转让通过浙江产权交易所 公开挂牌方式进行转让,最终成交情况以公开挂牌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 险。 2 除上述补充公告内容以外,公司《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其他内容不 变。公司补充后的《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上,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七月二十八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