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于 2018 年 1 月 12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 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二)经审阅黄涛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 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 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同意聘任黄涛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梁文昭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