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关于预计2018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24
股票代码:000918 股票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8-01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满
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请控股股东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
州凯隆”)及关联方为部分融资提供担保,预计 2018 年广州凯隆及关联方为公
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无担保费;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
方式向广州凯隆及关联方借款不超过 50 亿元,公司按不高于 4.35%/年的利率支
付贷款利息,预计 2018 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过 2.18 亿元。以上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不超过 2.18 亿元。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8 年 3 月 22 日召开,关联董事甄立涛、
林漫俊、杨松涛、霍东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广州凯隆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截至披
上年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定 合同签订金额或 露日已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容 发生
类别 价原则 预计金额 发生金
金额
额
1
广州凯隆及关
向关联人 广州凯 联方为公司融
支付担保 隆及关 资提供担保总 无担保费 0 0 0
费 联方 额不超过 150
亿元
根据不高
于银行同期
向关联人 通过银行委托 贷款利率的
支付委托 贷款或资金拆 标准确定, 预计 2018 年需
广州凯 3.2 亿
贷款利息 借方式向恒大 且低于公司 支付利息总额不 0
隆 元
或资金拆 集团借款不超 通过基金、 超过 2.18 亿元。
借利息 过 50 亿元 信托等方式
融资的平均
水平。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披露日期
关联人 预计金额
类别 内容 金额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及索引
(%) (%)
中国恒大
集团及其
2017 年
关联方为
向关联人 1 月 19
中国恒大 公司融资
支付担保 0 0 0% 0 日公告编
集团 提供担保
费 号:
总额不超
2017-002
过 200 亿
元
通过银行
委托贷款
向关联人 或资金拆 2017 年
支付委托 借方式向 不超过 1 月 19
广州凯
贷款利息 恒大集团 3.20 亿元 4.41 亿 100% 27.44% 日公告编
隆
或资金拆 及其关联 元 号:
借利息 方借款不 2017-002
超过 120
亿元
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嘉凯城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
的借款总额小于预计,故关联交易总额低于
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原预计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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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 20%以上,主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由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
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时,借款总额低于预期所致,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李国东
3、主营业务:房地产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广州市商事主体信息公示平
台查 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住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78 号恒大中心
5、主要财务数据(母公司口径):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78.73
亿元,净资产 12.86 亿元,2016 年度营业收入 0 元,净利润-1.95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州凯隆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3
条第(一)款规定,广州凯隆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向广州凯隆支付借款利息
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凯隆主要财务指标稳步增长,经营稳健,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
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2018 年度,广州凯隆及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 150 亿元,
无担保费;
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借款不超过 50 亿
元,公司按不高于 4.35%/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 2018 年需支付利息总额不超
过 2.18 亿元。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广州凯隆及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额
不超过 2.18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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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依据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贷款利率是根据
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
平均水平。单笔具体交易价格依据前述定价原则,由双方在签订具体合同时约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为公司部分融资提供担保能有效提升公
司的融资能力;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通过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
款,能够解决公司发展 部分资金需求。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利益行为,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同时,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梁文昭事前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
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该关联事项时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能有效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无担保
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
委托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支付的利率是根据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
通过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制度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 2018 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前取得了我们的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
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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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无担保费,未发现
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委托贷款或
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支付的利率是根据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基金、
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经核查,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低于预计总金额 20%
以上,主要由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借款时,借款总额低于预期所致,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7 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联方交易等有关事项
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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