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2019年度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新增2019年度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该交易价格按市场价 格确定,定价公允;该事项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上述 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独立董事:贾生华、陈三联、梁文昭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