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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凯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2019-02-23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05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2 月 22 日,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
股 5%以上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的函件,
国大集团将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后,继续质押给浙江省交通投资集
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是否为第                                                          本次质
 股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始       解除质押     质权    押占其
 名称     及一致行      (股)            日             日           人    所持股
            动人                                                            份比例

 国大                                  2018 年 10      2019 年 2    交投
             否        140,762,200                                          88.66%
 集团                                   月 15 日        月 20 日    集团

      2、本次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      是否为第                                                  本次质
 东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质押开   质押到     质权      押占其
                                                                             用途
 名      及一致行       (股)       始日     期日         人      所持股
 称        动人                                                    份比例
 国                                           至申请                        偿还银行
                                 2019 年
 大                                           解除质     交投               到期借款
            否       140,762,200 2 月 21                           88.66%
 集                                           押之日     集团               及补充流
                                   日
 团                                             止                            动资金
    3、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国大集团共持有公司股份 158,76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0%。国大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 140,762,2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7.80%。

    4、国大集团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
险在可控范围之内,目前未出现平仓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股票质押情况,
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我司持有嘉凯城股票解除质押及再质押
的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