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19-07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2:30 网络投票时间: 2019 年 10 月 30 日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10 月 30 日下午 3:00 至 2019 年 10 月 31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9 年 10 月 24 日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 536 号嘉凯城集团上海办公中心 5 楼会议 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钱永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1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会议的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合计共 50 人,代表股份数 1,216,575,90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7.4305%。 其中:出席现场会 议的股东(或 股东代理人) 共有 4 人,代 表股份数 1,211,700,517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67.1603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 人,代表股份 4,875,39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270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3、公司聘请的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大会并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表决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由出席股东大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钱永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324,06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14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381,94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2726%。 2、选举许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495,13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29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553,01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6317%。 3、选举林漫俊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230,113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072%; 2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287,99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0754%。 4、选举李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231,29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073%;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289,17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0778%。 5、选举黄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137,40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799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195,28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4.8807%。 6、选举刘仁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173,33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02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231,21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4.9562%。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陈三联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417,79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22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475,68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4694%。 2、选举梁文昭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368,67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186%;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426,55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3662%。 3、选举郭朝晖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369,786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18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427,669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3686%。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3 以上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鲍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420,01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228%;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477,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4740%。 2、选举方明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数 1,214,321,394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8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情 况为:同意股数 45,379,27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5.2670%。 该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获得通过。 鲍杰先生、方明义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民主推选的职工监事汪承亮先生(简 历附后)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响、徐潇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 4 附件:职工监事汪承亮先生简历 汪承亮,男,1972 年 11 月出生,浙江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 毕业,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岳西县头陀镇虎形小学和头陀镇初级中学教师,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企业管理与信息化部主管、综合管理部综合秘书、主任助理、 副主任,本公司发展规划部副总经理兼行政管理中心副总经理、战略投资管理中 心副总经理、行政管理中心总经理,现任浙江长三角城镇发展数据研究院副院长、 本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助理、职工监事。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