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 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向嘉凯城城镇化建设发展(常州)横林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 议案 1、公 司对嘉 凯城 城镇化 建设 发展( 常州 )横林 有限 公司提 供的 合计约 3,017.46 万元对外财务资助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本次财务资助是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形成的,利息定价合理,同时公 司采取了合理的风险防范措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 独立董事:陈三联、梁文昭、郭朝晖 二〇二〇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