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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凯城: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3-31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1-016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 2020 年年度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具体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公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
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
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按照上述要求,公司将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
租赁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
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新租赁准则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基于合同约定的
权利义务,要求承租人对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除外)在资产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
利息费用;在出租人方面,根据承租人会计处理的变化,改进出租人的租赁分类
原则及相关会计处理,增加了出租人的信息披露要求;调整售后租回交易会计处
理并与最新收入准则衔接。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
公司将在编制 2021 年度及各期间财务报告时,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
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影响公司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并无需对可比期间信
息予以调整。此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等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
—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等相关规定而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
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暨2020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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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三)《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关联方资金占用
和关联方交易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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