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2020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专项审核意见2021-03-3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
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 51423818 传真:(010) 51423816
目 录
一、审核意见
二、审核意见附送
1.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 O N G X I N G H U A CE RT I F I E D PU B L I C AC C O U N TA N T S L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电 话 (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意见
中兴华报字(2021)第 010379 号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凯城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嘉凯城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的《2020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
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营业收入扣除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嘉
凯城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表
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
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
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
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嘉凯城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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