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经审阅李春皓先生的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 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3、我们同意聘任李春皓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独立董事:陈三联、梁文昭、郭朝晖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