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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凯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12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集团
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披露了《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18,721,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58%)的股东浙江国大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浙商糖酒”)计划在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36,000,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

    公司今日收到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的告知函》,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本次减持股份计划的期限届满,根
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
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要求,经确认,国大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 暂未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仍持有股份
118,721,800 股,占总股本的 6.58%。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比                 占总股本比
名称                      股数(股)                 股数(股)
                                          例(%)                    例(%)
         合计持有股份     115,940,000      6.43      115,940,000      6.43
国大     其中:
                          115,940,000      6.43      115,940,000      6.43
集团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持有股份      2,781,800       0.15       2,781,800       0.15
浙商     其中:
                           2,781,800       0.15       2,781,800       0.15
糖酒     无限售条件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合计            118,721,800      6.58      118,721,800      6.58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本次减持未违反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的
承诺。

       3、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减
持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国大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浙商糖酒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本次减持事
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其在减持计划期间未减持公司股
份,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三、备查文件

       《浙江国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浙商糖酒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