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2022-04-23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1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了借助公司
优秀合作方的资本优势,进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嘉凯城城市
建设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建上海”)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广州南
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粤投控”)于近日签署了《广州南粤产城发
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共同投资设立
广州南粤产城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
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专业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广州南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7429041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15-07-01
注册地: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十二路 96 号 22 幢 112 号
注册资本:5,000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磊
股权结构:广州南粤基金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0%、广州南粤城市发展投资基
金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企业管理咨询服务
2、关联关系说明
南粤投控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上市
公司股份。
二、合伙企业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南粤产城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规模:2 亿元人民币
组织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出资进度:实缴出资按用款进度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出资缴
款通知书》,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时间完成实缴。
存续期限:10 年
退出机制:合伙人会议决定
公司对合伙企业的会计处理方法:以合伙企业为会计核算主体,单独建账,
独立核算,单独编制财务报告。
投资方向:一般项目: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管理和决策机制:经投资决策委员会一致同意决策
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及权利义务:
(1)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权利:依据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
据协议约定召开、参加合伙人会议;根据投决会的决议执行本合伙企业的投资及
其他业务;负责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等。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义务: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按照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合伙事务;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
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2)有限合伙人的权利:依据协议约定获取收益分配;依据协议约定参加
合伙人会议;依据协议约定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据协议约定决定撤销
委托;依据协议约定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依据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出资。
收益分配机制:合伙企业项目退出后取得的收入扣除合伙企业日常运营费
用、执行合伙事务报酬、税费、清算费用后,按照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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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分配。
公司对合伙企业拟投资标的是否有一票否决权:未经投决会全体成员一致同
意,本合伙企业不得对外开展任何投资。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未在合伙企业中任职。
三、投资协议主要条款
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州南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嘉凯城城市建设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1、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全体合伙人承诺对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合计为
人民币 20,000 万元,城建上海认缴出资 19,980 万元,出资比例为 99.90%。经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实缴出资按用款进度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向各合伙人发出
《出资缴款通知书》,各合伙人应按照通知时间完成实缴。
2、投资决策委员会构成: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成立“投资决策委
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投决会暂定 2 名委员,由有限合伙人嘉凯城城
市建设发展(上海)有限公司推荐 1 名,普通合伙人广州南粤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推荐 1 名。
3、投资决策委员会职权及议事规则:投决会负责本合伙企业项目投资、项
目管理、投资退出及其他重大投资事项的决策。投资项目之任何决定须经投资决
策委员会的全体成员一致表决通过方可实施。未经投决会全体成员一致同意,本
合伙企业不得对外开展任何投资。
4、入伙与退伙: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
伙协议。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企业可以增资扩股,股权分配比例由其自行商议决
定。
四、其他说明
1、公司本次投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
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未参与合伙企业份额认购。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五、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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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外投资目的
本次城建上海与南粤投控共同设立合伙企业,旨在借助南粤投控丰富的投资
经验和融资能力,利用合伙企业的平台优势,拓展投资渠道,强化产业协同,进
一步推动公司业务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存在的风险
本次与南粤投控共同投资可能存在各合伙人未能按约定出资到位以及受宏
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多种外部因素的影响,进而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等
相关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管理、投资决策及投后管理等情况,积极采取有
效措施防范、降低和规避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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