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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嘉凯城: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2-04-30  

                        证券代码:000918           证券简称:嘉凯城         公告编号:2022-021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 2021 年年度董事会、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2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
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
法权益。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
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
委托的审计工作,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服务。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0676050Q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4)首席合伙人:梁春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6)企业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
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
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无(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资质情况:具备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
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
    (9)人员信息: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264名;有1481名注册会计师,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929人。
    (10)业务信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
务收入252,055.32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5,357.8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09,535.19万元。上市公司2020年报审计376家,其中房地产行业审计客户10家,
上市公司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
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等,审计收费总额41,725.72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9名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7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2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相繁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琼
       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相繁,200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12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1。从事过的证券服务业务主要
包括:

序号      业务类型                 项目名称                    负责范围

  1       上市公司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合伙人

  2        新三板      参仙源参业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       上市公司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负责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琼,2016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2月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从事过的证券业务主要包括:

序号     业务类型                  项目名称                     负责范围

 1       上市公司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       上市公司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        新三板     联博瑞翔(北京)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4        新三板     北京斯科瑞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5        新三板     江苏华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强,2004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1月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9月开始从
事复核工作。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相繁、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琼、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唐卫
强无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记录。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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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共计200万元,不
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50万元。总额较上
年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财务
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
则,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工
作。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
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
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未发现该所及其工作人员有任何不当行为,也未发现公司及公司工作人员有试图
影响其独立审计的行为。全体独立董事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并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批。
    3、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及监
事会同意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
工作,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报酬总计200万元,不含差旅费,并提交公司2021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审计委员会关于2021年年报工作会议决议》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5、《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1年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关
联方交易等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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