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凯城: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30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预计公司关联交易等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作为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发生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未来三年股东回报
规划(2022年-2024年)》、《关于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
材料的事前认可意见》进行了事前审核,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能增强公司的融资能力,无担保费,
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通过银行委托
贷款或资金拆借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方支付的利率是根据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标准确定,且低于公司通过
基金、信托等方式融资的平均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公司因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与华建控股及其关联方、广州凯隆及其关联方发
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均按照市场化定价为原则,交易双方均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
况下确定协议价格,并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签订合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我们认为以上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制度的规定。基于此,我们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
议。
二、关于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
资格,执业经验丰富,能够独立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且在多年的审计工作中能
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审计意见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我们认可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事前认可意见
《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从
公司实际出发,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
处阶段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制订了连续、稳定、科学
的回报机制与规划,在提高财务稳健性的同时也能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
该规划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年年度董事会审议审议。
四、关于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材料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拟向中国证监会申请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并撤回申请文件,是
在综合考虑各种变化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经过了审慎的分析与论证,
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2021
年年度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三联、梁文昭、郭朝晖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