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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北宣工: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3-05-24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证券代码:000923   公告编码:2013—1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修改提案或增加新提案以及否决议案情况。

   二、会议召集情况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于 2013 年 5

月 23 日至 24 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冯喜京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出席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 4 名,代表股份

108,018,66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54.55%。参加网络投票股东 18 名,

代表股份 2,284,936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154%。

    四、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会议经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201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108,018,667 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652,657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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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7%。该报告获得通过。

    2、审议《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赞成 108,018,667 股,

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652,657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

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7%。该报告获得通过。

    3、审议《2012 年度报告及摘要》,赞成 108,018,667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652,657 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

决股份总数的 0.57%。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201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赞成 108,018,667 股,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652,657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57%。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201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赞成 108,018,667 股,占

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652,657 股,占本次

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5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0.57%。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改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 201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赞成 108,018,66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总数的 97.93%;反对 1,652,65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

总数的 1.5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57%。该议案获得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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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审议《关于 2013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6,276,500 股 , 占 本 次 会 议 有 效 表 决 股 份 总 数 的 73.31% ; 反 对

1,652,657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9%。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

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8、审议《关于在河北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设结算账户、开

展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赞成 6,276,500 股,占本

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73.31%;反对 1,652,657 股,占本次会

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19.30%;弃权 632,279 股,占本次会议有效

表决股份总数的 7.39%。该议案获得通过。关联股东回避了该议案的

表决。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2012 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