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2013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4-07-11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股票代码:000923 公告编码:2014—18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过分红派息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是否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是 √否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5 月 23 日召开的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方案
1、本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98,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 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
2、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
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先按每 10 股 0.095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
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
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3、根据《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
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5
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7 月 16 日,除权除息日
为:2014 年 7 月 17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
2014 年 7 月 1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
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份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39 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 08*****782 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
3 08*****002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4 08*****707 中国华能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河北宣化东升路 21 号;
2、咨询联系人:辛丽建
2
3、咨询电话:0313-3186222
4、传真电话:0313-3186026
七、备查文件
1、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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