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5-04-1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5-0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 年 4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 年 4 月 8 日—2015 年 4 月 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4 年 4 月 9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15 年 4 月 8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 至 2015 年
4 月 9 日 15:00 之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5 年 3 月 27 日(星期五)。
3、会议召开地点:河北宣化东升路 21 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王建春先生。
6、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6
计 2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01,742,1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38%。
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2 人,代表有效表决
权的股份 101,742,167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3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
2、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
的股东和股东授权代表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 0%。
经核查,不存在既参加网络投票又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
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股东大会逐项审议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逐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6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常战芳先生、王建春先生、周之胜
先生、宋学镜先生、周绍利先生、李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
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常战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1.2 选举王建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1.3 选举周之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1.4 选举宋学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3/6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1.5 选举周绍利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1.6 选举李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2、逐项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高栋章先生、杨志军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1 选举高栋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2.2 选举杨志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6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3、逐项审议通过了《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采取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张占海先生、牛延庆先生为公司第
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三年。
3.1 选举张占海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3.2 选举牛延庆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1,742,16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
其中: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对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 0 票,
占参加表决的持股 5%以下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
根据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职代会第五次会议
决议,李凤海先生当选第五届监事会职工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张占海先生、牛延庆先生、李凤海先生组成。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5/6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为本次会议出具
了法律意见书: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
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