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201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志军)2016-04-2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杨志军作为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过去一年的工作中,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社会公众股东利
益,积极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本人现就 2015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5 年度,本人亲自参加公司召开的 6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
会,认真履行职责,召开董事会前详细审阅会议及相关材料,按时出
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
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作
用。
本年度,本人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
议。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15 年度,本人较好的发挥专业作用,提出专业的意见和建议,
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以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为促进公司董事会科学决
策,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1、对公司 201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审
议的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对外
担保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事项发表了
独立意见。
2、在公司 201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3 次会议审
议的任免总经理及与河钢集团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意见。
3、在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 4 次会议审
议的 2015 年半年度报告中,对公司截至 2015 年 6 月 30 日对外担保
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进行说明。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董事会会议等方式,了解生产经营
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本人将继续秉持勤勉的工作态度,加强与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联系沟通,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
学性和风险防范能力,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为有
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
司可持续发展,发挥自己的作用。
四、其他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15 年度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也没有单独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
计和咨询。
独立董事:杨志军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