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独立意见2016-10-31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河北宣工 2015 年
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期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熟悉,并能
坚持独立、公正、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准则,对公司的资产
状况、经营成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同意公司续聘利
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16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聘任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
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高栋章、杨志军、李耿立
二○一六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