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6-84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公开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深圳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河北宣工”)拟 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不低于 10,637.00 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深 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特佳”)5.2966%股权。本次股 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河北宣化工程机械 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 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中新评报字(2016)第 0221 号)为定价依据。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股权转让尚需深圳高特佳现有股东放弃所持该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5、河北宣工已取得本次股权转让资产评估报告的备案核准。 一、交易概述 为提高核心竞争力,做强公司主业,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或“河北宣工”)拟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不低于 10,637.00 万元 为挂牌底价,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 圳高特佳”)5.2966%股权。本次股权转让的挂牌底价以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 限公司出具的《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公开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 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京都中新评报字 1 (2016)第 0221 号)为定价依据。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该事项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转让的独立意见,届时将提交 2016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转让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1501 注册资本:2.832 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达建 成立日期:2001 年 03 月 02 日 主要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企业直接投资;受托管理和 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 的建设。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深圳高特佳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6% 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4.12%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2.71%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2,500.00 8.83% 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8.83%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2,300.00 8.12%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30%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53% 深圳市鹏瑞投资有限公司 700.00 2.47%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7% 合计 28,320.00 100% (3)主营业务发展概况 深圳高特佳是国内最早成立的专业风险投资机构之一,集并购整合、PE、VC、 天使投资等多手段工具,聚焦医疗健康行业、基因诊断、精准医疗、个性化医疗 等领域,与迪安诊断成立产业投资基金,并先后投资了鑫诺美迪、安诺优达、博 2 奥赛斯等多家医疗企业,直接投资过的项目包括深圳中兴通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000063),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30029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 有限公司(002253),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01717),山东矿机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002526),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235),信质电机股份有限 公司(002664),深圳市宇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002289),深圳赢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300457)等项目。 (4)2015 年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总资产 99,230.03 120,245.70 95,999.85 负债 65,733.56 75,462.90 65,667.74 股东权益 33,496.47 44,782.80 30,332.11 2015 年度 2015 年度 2016 年 1-6 月 项目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收入 2,646.29 5,887.01 134.76 营业成本 - - - 营业利润 -1,100.99 4,958.71 -3,164.36 利润总额 -1,094.93 4,965.26 -3,164.36 净利润 -1,033.86 3,298.12 -3,164.36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概况: 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前身系深圳市高特佳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 司,2001 年 3 月成立,是由昆明云内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 公司、河北宣工等 11 家企业以现金方式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23,600 万元,其中 河北宣工出资 1,5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6.356%,后深圳市高特佳创业投资有 限责任公司更名为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截至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 28,320 万元,河北宣工持股比例为 5.2966%,该项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律法 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下发的《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及相 关规定,公司委托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本公司 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股权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 结论如下: ①市场法评估结果 3 采用市场法评估,在相关评估假设成立的情况下,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 5.2966%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 1,50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10,637.00 万元,增值额 9,137.00 万元,增值率 609.13%。 ②收益法评估结果 经收益法评估,在相关评估假设成立的情况下,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5.2966%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账面价值为 1,500.00 万元,评估价值为 3,829.00 万元,增值额 2,329.00 万元,增值率 155.27%。 ③最终评估结论确定 市场法是从股权交易市场的表现来评定股权的价值,而收益法是相对于企业 投资后的长期回报来判断股权的价值。 本次评估,考虑到河北宣工持股比例较少,对股东权益分配方案话语权较小, 评估对象当前盈利能力与其市场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限 制了收益法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全面反映。而市场法以深圳市高特佳公司近期股权 交易案例为参照对象,合理地体现了评估对象近期的市场价值。 综上考虑,本次评估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价值 10,637.00 万元为评估结果, 为河北宣工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招拍挂确定挂牌底价提供价值参考。 本次股权转让需要深圳高特佳现有股东放弃公司所持该股权的优先受让权。 本次股权转让采取对外协议转让方式,招拍挂底价不低于 10,637.00 万元。 2、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股权转让完成后,深圳高特佳公司 仍然存续,相关债权、债务由深圳高特佳继续承接。 3、深圳高特佳公司为公司对外投资参股企业,本次股权转让对公司合并报 表范围无影响。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按照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相关规定,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全部转让持有 的深圳高特佳 5.2966%股权。公司经挂牌若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时,以挂牌价 格对该意向受让方实施协议转让,并在产权交易所公告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若征集到两个(含)以上意向受让方时,将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五、标的资产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身份转换和人员安置。河北宣工作为为深圳高特佳 4 集团的出资人,本次转让其持有的深圳高特佳 5.2966%股权收益全部归公司所 有。 六、本次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产品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公司更加明确了做强主业的战略发展方向。 鉴于目前工程机械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流动资金日趋紧张,此时选择转让公 司持有的深圳高特佳全部股权,有利于补充公司所需流动资金,集中力量发展公 司主业。 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交易对方及最终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按照公司持有深圳 高特佳 5.2966%股权的投资成本 1,500 万元,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 10,637.00 万 元成交测算,此次股权转让事项将增加投资收益 9137 万元,如果本次股权成功 转让,将对公司的业绩产生影响。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其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5.2966%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 5、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