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关于停牌核查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2016-11-14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6-87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停牌核查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开市起复牌。
2、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
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1)。由于重组事项尚需公
司董事会再次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能否获得上述核
准以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3、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拟公开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的议
案》,公司拟通过招拍挂的方式,以不低于 10,637.00 万元为挂牌底价转让所持
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本次公司出售资产尚需履行
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出售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一、停牌核查的背景介绍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河北宣工”)股票交
易价格于 2016 年 11 月 1 日、11 月 2 日、11 月 3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及 2016 年
11 月 4 日、11 月 7 日连续 2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为保
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就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等事项进行核查。经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1 月 8 日开市起停牌,待公司完成相关工作并公告后复牌。
在停牌期间,公司就前期披露的信息是否需要补充更正,是否存在或知悉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股价涨幅较大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等事
项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河钢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
公司、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省国有资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进行问询核查,并要求
出具正式回复函。
同时,公司就前期披露的信息的是否需要补充更正,是否存在或知悉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在股价涨幅较大期间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向公司全
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问询。
目前公司相关核查已完毕,现将结果予以公告。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2016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在指定媒体发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河
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的回复》、《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1)。目前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
2、随着产品结构调整的不断推进,公司更加明确了做强主业的战略发展方
向。鉴于目前工程机械市场需求持续低迷,公司流动资金日趋紧张,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公开转让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 5.2966%股权(公告编号:2016-84)。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交易对方及最终
交易价格尚未确定,按照公司持有深圳高特佳 5.2966%股权的投资成本 1,500 万
元,转让挂牌底价不低于 10,637.00 万元成交测算,此次股权转让事项预计增加
投资收益 9137 万元,如果股权成功转让,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 2016 年 11 月 10 日河北宣工提出的关于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高特
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事项需提交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的情况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为提高董事会决策效
率,于 2016 年 11 月 11 日向河北宣工发出《关于提请增加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
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函》,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权的议案》为临时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关于延期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事项,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由 2016 年 11
月 16 日延期至 2016 年 11 月 21 日(星期一)下午 2:30 召开,股权登记日不变
(公告编号:2016-85)。
3、2016 年 11 月 3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1 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在二级市场累计出售中工国际股票 109.07 万股,减持股份占中工国际总股
本 0.12%,尚留存股份 115.0055 万股,占中工国际总股本 0.12%。扣除成本及相
关税费,本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 2007.4 万元,本次交易回笼资金将用于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公告编号:2016-86)。
4、本公司已于 2016 年 10 月 29 日披露《关于第二大股东减持通过资管计划
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8),公司第二大股东河北省国有资
产控股运营有限公司除该项减持外,股价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公司第二大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核查,除上述事
项外,本公司无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应予以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6、经核查,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
其直系亲属未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7、近期未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前往本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公司不存在违反
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8、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组事项尚需公司董事会
再次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
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拟公开转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2966%股
权尚需履行股东大会审批程序及相关手续,出售资产事项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
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复牌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河北宣工(股票代码:000923)自 2016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一)开市起
复牌,恢复交易。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