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深圳高特佳5.2966%股权的进展公告2017-01-0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股票代码:000923 公告编码:2016-105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深圳高特佳 5.2966%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期间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 名,
按照产权交易规则,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因唯一一家参与交
易且符合条件的受让方与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最终以 10,637 万元人民币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公司持有的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高特佳集团”)5.2966%股权。
2、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3、北京产权交易所于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并将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60%转让价款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4、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起 10 个工作日内,厦门京道凯翔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并自行
办理工商变更。
5、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收益是否计入 2016 年度,尚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一、交易概述
1、为更好地发展公司主业,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河北宣工”)以 10,637.00 万元为挂牌底价,公开转让所持有的深圳市高
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高特佳”)5.2966%股权,挂牌时间自
2016 年 11 月 29 日至 2016 年 12 月 26 日止。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11 月
22 日、2016 年 11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站发布
的《关于出售公司持有的深圳高特佳 5.2966%股权的公告》(2016-84 号)及《关
于出售公司持有的深圳高特佳 5.2966%股权的进展公告》(2016-92 号)。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产权交易所挂牌公示期间仅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1 名,按
照产权交易规则,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因唯一一家参与
交易且符合条件的受让方与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
司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10,637.00 万元人民币受让公司持有
的深圳高特佳集团 5.2966%股权。
截至公告日,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将转让价款的 60%
(含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6382.2 万元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
称北交所)指定账户,北交所将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价款
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
按照合同约定,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应在北交所出具产
权交易凭证起 10 个工作日内,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
并自行办理工商变更。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营业执照: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审批经营项
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类型:非法人商事主体【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石顶街 32 号二楼 B 区 08 单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袁静
认缴出资额:叁亿壹仟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27 日
2、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27,100.13
总负债 6,900.46
净资产 20,199.67
三、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情况:
名称:公司持有的深圳高特佳集团 5.2966%的股权。
类别:股权投资
权属:本次交易资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
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所在地: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1501。
2、深圳市高特佳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高特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后海大道以东天利中央商务广场 A 座 1501
注册资本:2.832 亿元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达建
成立日期:2001 年 03 月 02 日
主要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产业和其他技术创新企业直接投资;受托管理和
经营其他创业投资公司的创业资本;投资咨询业务;直接投资或参与企业孵化器
的建设。
截至公告披露日,深圳高特佳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合计 28,320.00 100%
深圳市阳光佳润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6%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17.66%
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000.00 14.12%
深圳佳兴和润投资有限公司 3,600.00 12.71%
西藏智盈投资有限公司 5,000.00 8.83%
厦门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
苏州高特佳菁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360.00 8.33%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莱茵达有限公司 2,300.00 8.12%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1,500.00 5.30%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兖矿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 3.53%
深圳市鹏瑞集团有限公司 700.00 2.47%
深圳市速速达投资有限公司 500.00 1.77%
2015 年及 2016 年 10 月 31 日资产、负债和财务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15年12月31日(母 2015年12月31日(合 2016年10月31日
项目 公司) 并) (母公司)
总资产 99,230.03 120,245.70 96,612.88
负债 65,733.56 75,462.90 68,066.04
股东权益 33,496.47 44,782.80 28,546.84
2015年度 2015年度 2016年1-10月
项目
(母公司) (合并) (母公司)
营业收入 2,646.29 5,887.01 683.78
营业成本 - - -
营业利润 -1,100.99 4,958.71 -2,056.24
利润总额 -1,094.93 4,965.26 -2,117.63
净利润 -1,033.86 3,298.12 -2,117.63
四、本次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产权转让价款及支付
①转让价格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壹万零陆
佰叁拾柒万元整(小写)【¥10637 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北交所
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②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乙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剩余转让价款,首付款比例为转让价款的 60%
(含保证金),即:人民币(小写)6382.2 万元,首付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生
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另 40%的转让价款(即:人民币(小
写)4254.8 万元),按付款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并提供
经甲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权属明确无异议的资产抵押作为担保。未支付的转
让价款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按以下时间点分两次付清:《产权交易合同》
生效后 3 个月内支付未支付转让价款的 50%(即:人民币(小写)2127.4 万元)
及相应延期付款利息;《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 6 个月内付清余款(即:人民币
(小写)2127.4 万元)及延期付款利息。延期支付的转让价款,乙方按照以上规
定按时支付至甲方指定账户。
③乙方同意其交纳至北交所的转让价款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 3 个工作日
内由北交所将转让价款划转至甲方指定账户。
2、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①本次转让依法应报审批机构审批的,甲、乙双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向审批
机关申报的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任何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和质询,
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交易的批准。
②本合同项下的产权交易获得北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起 10 个工作日内,
乙方应召集标的企业股东会作出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乙方自行办理工商变更,
甲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③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且当乙方将首付款支付至承担产权交易的北交所指
定账户后,转让标的的风险和收益由乙方承担。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公司委托北京京都中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本公司持
有的深圳市高特佳股权于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考
虑到河北宣工持股比例较少,对股东权益分配方案话语权较小,评估对象当前盈
利能力与其市场价值之间的关联程度相对较弱,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收益法对评
估对象价值的全面反映,而市场法以深圳市高特佳公司近期股权交易案例为参照
对象,合理地体现了评估对象近期的市场价值。
综上考虑,本次评估以市场法确定的评估价值 10,637.00 万元为评估结果,
为河北宣工通过产权交易所公开招拍挂确定挂牌底价提供价值参考。
根据北京产权交易所 2016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为厦门京道凯翔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方式为协议转让,
成交价格为 10,637.00 万元,交易价格公允合理。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转让持有的深圳高特佳全部股权,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集中力量发展
公司主业,不会损害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考虑到成本和相关费用,本次交易预计增加投资收益 9,125 万元,该项收益
是否计入 2016 年度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七、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