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 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第五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 们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发表如下意见: 经查阅公司提供的《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我们认为:利安达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业务期间,能坚持独立、公正、 客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准则,在约定的时间内对公司的资产状况、经营成 果进行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审计。因此,同意聘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7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高栋章、杨志军、李耿立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