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201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1-30
证券代码:000923 证券简称:河北宣工 公告编号:2018-10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 月 29 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 月 28 日 15:00
至 2018 年 1 月 29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河北省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 385 号河钢集团有限公司五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常战芳;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12 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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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42448.2526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5.03%。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4678.8048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7.8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17769.4478 万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7.22%。
2、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股东和股
东授权代表 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145.7231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4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3287.2576 万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 5.0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 2858.4655 万股,占公司
股份总数的 4.3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会议,北京市金城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董寒冰、贺维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
了全部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刘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2 选举于根茂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3 选举黄笃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4 选举韩精华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5 选举魏广民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86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1.06 选举王凤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2.01 选举刘志刚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2.02 选举姚永波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监事;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35722.4794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56.9577 万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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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同意 42448.2526 万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
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情况为:同意 6145.7231 万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 0 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该项议案表决通过。
以上 1、2 项提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
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提案 3 为特别决议案,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
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全部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董寒冰、贺维认为:2018 年
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2、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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