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宣工: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出售工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之事前认可意见2019-10-29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出售工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及负债暨关联交易
之事前认可意见
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机械板块业务资
产转让给公司股东河北宣工机械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宣工发展”)并
与宣工发展签署《资产及债权债务转让协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中
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河北宣化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提前收到了
公司提交的本次交易相关文件,我们对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事前认可
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对交易双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上述
关联交易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
们对此表示认可。基于以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出售工程机械业务相关资产
及负债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由于前述
事项属于关联交易,董事会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王占明 徐永前 商有光
二○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