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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河钢资源: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先认可意见2020-12-29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加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先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
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河钢资源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阅了《关于增加2020年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本次拟增
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根据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化原则
确定,定价公允,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及四联香港
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独立董事(签字):




      徐永前                       商有光                       王占明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