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资源: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1-03-23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河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河钢资源
股票代码: 00092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
联系地址:月坛大厦 A1508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
签署日期: 2021年3月19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
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
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钢资
源”)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
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钢资源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
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 6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中国长城资产 指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中国长城资产
河钢资源、上市公
指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报告书 指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通过集中竞价减持河钢资源股份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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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晓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 5,123,360.9796 万元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 2 号
通讯地址:月坛大厦 A1508(邮政编码:100045)
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2 日
经营期限:1999 年 11 月 2 日至不约定期限
经营范围:收购、受托经营金融机构不良资产,对不良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
处置;债权转股权,对股权资产进行管理、投资和处置;对外投资;买卖有价证券;
发行金融债券、同业拆借和向其它金融机构进行商业融资;破产管理;财务、投资、
法律及风险管理咨询和顾问;资产及项目评估;经批准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金融机
构托管和关闭清算业务;非金融机构不良资产业务;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
准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财政部,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其他国家或 长期 身份证号码 在公司任职或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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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居留权 居住地 他公司兼职情况
沈晓明 董事长 男 中国 无 北京 11010219************ 党委书记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未持有、控
制其他上市公司达到或超过5%以上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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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河钢资源股份目的为流动性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
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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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9,370,0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3%。股份来源为公司2017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中用于募集配套
资金所非公开发行的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0年12月15日至2021年3月1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6,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2020年12月15日开盘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9,370,078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6.03%。
2021年3月18日收盘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32,570,07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4.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更。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 2021 年 3 月 18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河钢资源 32,570,078 股,占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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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的 4.99%,全部为流通股,无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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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
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首日2020年12月15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证券
交易所买卖河钢资源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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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
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亦不存在根据适用法律应当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重大信息。
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不再为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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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沈晓明
日期: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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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供投资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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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一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河北省张家口
000923
股票简称 河钢资源 股票代码
信息披露义 务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
人名称 公司 北街2号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减少 √ 不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动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是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否 √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予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份数量:39,370,078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变动比例:6.03%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股票种类:A股股票
股份数量:32,570,078股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比例:4.9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时间: 2020年12月15日-2021年3月18日
方式: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式 6,800,000股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不适用此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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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
是 □ 否√ 不排除继续减持的可能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2020年12月15日前6个月内未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买卖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
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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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河钢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填表日期: 2021年3月19日